擅自添加茅台是侵权?律师:知名商标保护应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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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蓉)9月5日,瑞幸发布数据显示,于昨日上线的茅台集团联名酱香拿铁销售突破1亿元。自该饮品上线,“满杯茅台去咖啡液!”“喝了茅台可以开车吗?”等多个话题持续受到关注。
三湘都市报记者注意到,事实上,茅台早已成为不少长沙餐饮店的“原料”。往饮品里倒茅台、往菜品里倒茅台,自制“茅台咖啡”、“茅台鸡尾酒”、“茅台火锅”的商家并不鲜见。而据媒体报道,茅台相关工作人员认为,此类行为属于侵权。
商家自制茅台相关商品,确属侵权吗?
茅台加万物,咖啡、火锅、鸡尾酒
“每份酱香茅台火锅中,都含有8ml贵州茅台。限定上新价:128元/份。”9月5日,长沙一火锅店“酱香茅台火锅”海报被广泛转发。根据海报相关消息,该产品为“限定上新”,目前仅在连锁品牌中一家门店有售。
同日,长沙市民琪琪女士晒出了一个杯体标注“茅台很体面”的饮品杯,并配文“实不相瞒,去年就喝过。”图片信息显示,早在2022年8月,她就已经尝试过类似饮品。
通过大众点评app,以“茅台”、“咖啡”、“酒”等关键词进行检索,记者发现,她晒出的“茅台很体面”饮品为添加了茅台迎宾酒的“茅台拿铁”,是长沙一名为果朵派咖啡的门店推出的产品。据网友晒出的该店菜单可以看到,这杯“茅台拿铁”售价为39元。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在长沙的多个酒吧,都有推出以茅台为基酒的鸡尾酒饮品。如,解放西一名叫“我们”的酒吧,早在2020年,就推出了茅台特调,并吸引了一些顾客前往尝鲜。
涉及侵权?律师:知名商标保护应有度
9月4日,瑞幸酱香拿铁上线。记者在瑞幸泊富写字楼店看到,该款饮品并非将茅台倒入拿铁中进行“现制”,而是使用一款名为“白酒风味厚奶(配置型含乳饮料)”进行制作。
不过,如记者前期走访了解,以茅台为原料进行饮品制作并非新鲜事。而对于此种行为,有相关媒体报道,茅台工作人员称,咖啡店擅自在饮品中添加茅台售卖,即便不以此作为卖点宣传,实际上也是侵权行为。
观点一出,即引发网友热烈讨论,相关话题快速登上新浪微博热搜。“饮品里加雪碧是不是也要授权?”“雪花啤酒怎么没起诉卖啤酒鸭的?”“知道了知道了,加牛奶从养奶牛开始。”……
对此,湖南省消保委律师团副团长、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杨亲辉认为,茅台作为知名商标,享有独立的商标权利。未经茅台公司授权使用相关商标,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的混淆,并因此带来相关经济损失,可能造成侵权行为。
不过,他强调,对知名商标的保护也应有度,只要商家在制作和销售产品的过程中,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未存在“傍名牌”等虚假宣传情形,未对茅台酒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在合理范围内正常的使用应该不存在侵权。
杨亲辉解释,在我国在《著作权法》、《商标权法》和《专利权法》领域中,提到“权利穷竭”这一概念,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经其授权的人制造的知识产权产品,在第一次投放到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对它的进一步的控制权,权利人的权利即被认为用尽、穷竭了。
由此,凡是合法地取得该知识产权产品的人,均可以对该知识产品自由处分。其制度宗旨是在保护专利权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一般消费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