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单“小切口”推动垦利区开发区体制机制“大升级”
为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明晰开发区职能定位和管理权限,垦利区以主责主业为“小切口”,编制完善开发区职责边界清单和权责清单,理顺属地关系,助推开发区提速换挡“大升级”。
厘清职责边界,促进高效履职。垦利区高度重视开发区职责边界清单编制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动态调整开发区权责清单和健全完善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鲁编办〔2022〕108号)精神,统一政策口径。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出开发区与属地镇街、区直部门单位共同承担的事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参照省委编办《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属地单位职责边界清单模板》,印发《关于公布垦利经济开发区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三定”规定等为依据,划分区直部门、开发区及属地镇街三个层面的职责,将具体事项的职责边界、划分依据、具体衔接流程等进行颗粒化分解,厘清开发区与区直部门单位、属地镇街的职责。清单共划分包括经济发展类、园区建设类、市场监管类、土地规划类等四大类17项边界事项,涉及招商引资、土地征收征用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园区企业技术改造、生态修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各类同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职责边界不清的事项,通过明确各个事项的划分依据和具体衔接流程,压牢压实工作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切实厘清疑难民生事项职责边界。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开发区管发展、管保障、管保护、管安全的总体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遵循,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合理确定开发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优化完善职能配置,动态调整开发区管委会权责清单。清单囊括行政许可14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12项、公共服务8项,共计35项,涉及企业投资、企业裁减人员方案备案、劳务派遣许可、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等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开发区权责清单贯穿到政府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制度效用。同时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落实清单调整主体责任,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行政职权的新增、取消、下放等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完善,明确权责调整权限、时限和程序,做到应调尽调、不留死角,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理顺属地关系,助推高质量发展。建立“开发区吹哨,镇街(部门)报到”机制,理清开发区与区直部门、镇街之间的工作关系,推动各类资源力量向开发区聚焦倾斜,有效提升统筹合力。建立“开发区吹哨,镇街(部门)报到”工作协调机制,梳理出项目审批、企业技术创新等8大类事项,涉及17个部门单位。依托区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开发区向平台吹哨——平台响应派发任务——责任部门落实——评价监督”的运行流程。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由平台对镇街或者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响应”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作为对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考核的依据。推动“吹哨报到”制度与项目推进“网格化”管理制和包企业服务制有机融合,打通“吹哨报到”机制向在建项目、投产企业延伸的有效途径。同时理顺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区直部门单位、镇街、平台公司之间关系方面。建立统筹联动机制,实施“园区统筹、街道落实、职能部门配合”,最大限度凝聚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合力。(陈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