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支持安顺市建设贵州航空产业城的若干政策措施
近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支持安顺市建设贵州航空产业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支持安顺市建设贵州航空
产业城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加快以安顺市为核心、辐射带动贵阳市和遵义市的航空产业发展,着力打造全国重要航空产业基地,推动安顺市在推进“四新”“四化”中作示范走前列,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推动航空装备制造业发展
(一)“一企一策”支持中航贵飞改革发展,不断提升先进航空装备研制能力,加快构建体系完整、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航空主机产业链。
(二)加快培育壮大通用航空制造产业,对新取得通用航空器整机和航空发动机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并实现市场化销售的航空企业,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按规定予以支持。
(三)大力发展航空配套产业,支持高温合金、钛合金、复合材料、锻铸机加、飞机及发动机零部件制造等企业集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军民融合项目,统筹省军民融合及航空产业发展、省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等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新上规入统的生产性服务企业,统筹省服务业引导等专项资金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加快航空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无人机试验试飞基地、航空新材料生产基地、中小型飞机机轮刹车系统研发制造基地等重大项目,通过“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五)推动航空装备制造业集聚发展,引导和鼓励优强企业在航空产业城布局发展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关键设备等产业。加快安大航空锻造产业园、安吉精铸航空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围绕安顺高新区羊昌工业园重点企业打造航空发动机产业次生态圈,建设全国重要民用航空转包基地。
二、加快民用航空业发展
(六)加快推进黄果树机场改扩建,新增建设第二跑道。开展贵阳区域枢纽机场功能完善提升研究。支持黄果树机场通用航空基地、乐平A1级通用机场和符合条件的A2级通用机场建设。支持乐平A1级通用机场建成后申报国家级航空应急救援机场。争取国家将翼龙无人机空中应急通信平台部署在黄果树机场。
(七)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设立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办公室,在低空空域规划、飞行服务、飞行管制审批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和创新。支持安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八)加快黄桶—幺铺物流园区建设,支持规划建设黄百铁路黄桶站多式联运枢纽,推动航空物流高质量发展。
(九)支持建设通用航空空管信息服务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航空企业开展应急救援、城市消防、森林防护、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飞行业务。支持航空企业在安顺市注册发展,开展覆盖全省的低空领域经营性项目。
(十)鼓励有条件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建设航空飞行营地,开展“航空+文旅”、航空运动和低空娱乐飞行等项目。支持发展航空摄影、商务飞行等“通航+”特色产业。
三、支持航空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十一)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项目建设。
(十二)支持融合型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深化“万企融合”和“智慧黔城”建设,推动产业设施、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等智慧化升级,促进工业、农业、旅游业等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
四、强化金融要素保障
(十三)省级“四化”、生态环保、新动能产业发展等基金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推动航空产业城建设发展。
(十四)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重点项目支持。省级财政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连续5年每年安排5亿元资金支持航空产业城建设和航空产业发展。对符合中央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依法依规优先予以推荐申报。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省级前期工作专项资金依法依规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统筹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工业和信息化等专项资金向航空产业城项目倾斜。
(十五)加大对安顺市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支持力度,由安顺市统筹上级补助和自有资金推动航空产业城建设发展。
(十六)支持省属企业按市场化方式参与航空产业城产业投资、园区招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开发等。
(十七)加大信贷投入,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信贷政策、审批通道、中长期贷款投放、授信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支持,进一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十八)加大增信担保力度,鼓励各级各类担保机构对纳入航空产业城重大项目库的项目给予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支持。鼓励省级国有非金融企业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增信担保支持。
(十九)加强与沪深京证券交易所贵州基地的联动,支持将符合条件且具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省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重点培育,加快培育优强企业上市发展。
五、加强人才要素保障
(二十)支持航空产业城企业探索完善柔性引才机制,与重点航空院校、省内高校、重点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加大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引进力度,对其服务期间取得业绩成果且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及省级人才计划(项目)、荣誉奖项。支持航空产业城企业新设研究中心(院、所),鼓励以其主要职位引进领军、拔尖等人才。省级重点人才引进目录中编入航空产业城企业人才需求。支持和鼓励航空企业通过省重点人才“蓄水池”政策引进急需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岗位全部纳入“蓄水池”。
(二十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支持航空产业城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支持航空企业与省内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探索“订单式”人才共培共育模式。省管专家、“甲秀之光”及省级军民融合等人才项目评选向航空产业城倾斜。支持航空企业和安顺市高校建设省级军民融合人才基地。支持航空产业城与国家有关部委、东部发达省市互派年轻干部交流学习。
(二十二)支持省内高校增设航空类专业,健全完善航空特种作业培训机制,开展特种作业、安全生产资质培训。支持安顺学院建设航空材料理化分析测试中心、表面处理中心,安顺职院开展专升本联合培养试点、建设实习基地和航空产业培训基地。
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二十三)争取国家级航空产业研发机构在安顺市落地。支持建设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和载体,探索成立航空产业研究所。通过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按规定予以支持。统筹省高技术发展引导建设专项资金对申建成功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按规定予以支持。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特别重大的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二十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10万元以上研发项目库,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扶持行动,根据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实施奖补。对产业重大技术需求,支持研发能力强、研发管理规范的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项目。
七、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
(二十五)航空产业城内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级统筹安排。支持安顺高新区、安顺经开区、西秀经开区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或合并转让方式盘活闲置厂房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十六)鼓励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对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自有土地进行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工业用地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运用“标准地”出让多种方式供应新产业用地,采取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新业态发展。鼓励探索新业态新产业工业用地混合利用。
(二十七)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用地,且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县(市、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
(二十八)支持企业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发展分布式清洁能源等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220千伏普定北变电站等供电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城市燃气管网、供水水源和供水设施项目加快建设。
八、支持开放合作
(二十九)支持黄果树机场与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航空口岸加强联动协作。支持规划布局航空工业集团全行业外贸机展示、交付、维修、培训基地,推动申报建设国家级、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
(三十)支持安顺经开区参照“1+9”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建设,享受“1+9”国家开放创新平台相关优惠政策。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贵阳市、遵义市。贵阳市、遵义市要结合本地航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推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对纳入方案的航空装备制造项目给予同等政策支持。
成立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牵头,统筹推进航空产业城建设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安顺市要发挥主体作用,加强与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发集团等央企的深度合作,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现代化航空产业城。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