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2022年3月18日施行《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今年更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自5月1日起施行。一系列的组合拳强势出击,明确了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保违法违规问题,旨在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
实际上,各行各业都存在代缴社保的问题,但社保挂靠代缴最多的人群,是灵活就业者和下岗民工,而因为近几年疫情肆虐和房地产行业暴雷,导致大量的建筑从业人员面临下岗风险,更不用说处于工程行业底端的民工。笔者身为广大土木搬砖工之一,就从工程管理人方面谈谈代缴社保的现实问题。
首先,我们国家长期处于土地财政的政策形式下,特别是基层政府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关费用可占据当地财政收入的大半江山,从而促使大量高校学生、民工进入这一行业,掀起了一股股基建狂潮、房建热潮。在工地上从业门槛相对较低,管理人员知识水平也参差不齐,导致一线施工现场管理松散,特别是施工员和农民工流于形式。不客气的说,农民工在建设领域是流血流汗最多的群体,但遗憾的是取得的回报份额却是整个建设投资的大概10%-15%。工地上民工流动性极强,极度不稳定的工作环境,他们最在意的是能够切实拿到手里的钱,大多没有正规地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以劳务公司员工的身份去参与建设,这一现实情况也造成了广大民工对缴纳社保的思想认识不足,所以代缴社保行为与他们关系不大。
而比民工身份地位稍高一点点的现场施工员、安全员呢,有点知识背景的他们稍微懂一点缴纳社保的必要性。行业里的朋友都懂,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都是要持证上岗并登记在本项目网上监管平台,然后项目代发工资,这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目前这个社会大环境出现了这么一个情况,特别是2022年以来很大一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无法正常开展,要么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链断裂、要么地方城投平台公司财政危机无法支付工程款,造成一大批工程从业人员(上到项目经理、下到施工员、班组民工)闲置停工。
所在项目已经无法负担这么一大群人的薪酬,施工企业不愿意也没有能力长期供养这一批闲置员工。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这边仅仅给你缴纳社保,员工则自己出去自寻门路干活挣钱。简单来说就是员工人事档案劳动关系还在A公司,社保足额缴纳但不发放薪酬,而员工本身去B公司干了别的活。这从行为上看与“挂靠缴纳社保“并无实质不同,有区别于确实曾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目前笔者身边这一类的人存在相当的一部分,他们选择另类的代缴社保其实也是权宜之计、无奈之举。
近来听闻很多关于此类的报道,说因“挂靠代缴社保“轻微一点的退还失业保险金,有人无法办理退休,更有甚者喜提银手镯一副。对于确实心怀幻想牟取不当利益的,一概查处。对于这种暂时离职也应因人而异。清查社保挂靠代缴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不搞一刀切。近年来工程从业人员已经够难的了,不要再雪上加霜。政策是冷的,人心是暖的。执行政策,应该有力度,更要有温度。
最后,国家部门密集出台相关政策、各地方政府也陆续发布了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根据查实违法违规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可以预见的是,这也必将掀起一阵举报浪潮,激发人民群众行使社会监督权的热情,也将大力震慑不法分子,对社会风气形成正确引导,进而更好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
(PS:如果有人曾经存在“挂靠”行为,并且被所谓单位扣证的情况,我们是不是可以趁着这一波政策风向,进行自我举报呢?大家觉得可行吗?欢迎下方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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