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虚拟货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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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能日进斗金
如此高端的平台是真是假?
2023年年初,由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陈某等6人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宣判,被告人袁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万元;陈某等5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三个月,各并处罚金1万元。
一审判决后,袁某不服,提出上诉。8月11日,二审南通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部分受害人的转账记录
2021年7月,南通市民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结识了网友“老沈”,“老沈”自称是股票老师。有一天,周某被“老沈”拉进一个微信群,每天听“老沈”在群里讲股票知识和如何炒虚拟货币赚钱。
后来,“老沈”让周某安装一款虚拟货币交易平台App,并在群里发了几张炒虚拟货币盈利的截图,周某很心动。
按照“老沈”的安排,周某添加了群里的金牌专员,将3万元转账至金牌专员提供的银行账号上,在平台上买了1000个虚拟货币,并且成功提现。周某这下彻底放了心,认为这个平台很正规,能赚钱。
同年8月,“老沈”在群里说有另一种虚拟货币马上上市,有三倍收益,现在可以低价申购。周某立刻行动,斥巨资购买了该虚拟货币,静待“上市锁资”一周后就出手。锁资解封日,周某准备出售虚拟货币时,发现App打不开了。周某惊出一身冷汗,方才意识到这是一个骗局,立即报警。此时,周某已经在这个交易平台上投入了700余万元。
2021年9月,袁某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10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周某购买虚拟货币使用的App是真实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吗?在审查起诉阶段,崇川区检察院依托南通市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电子数据实验室,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对袁某手机里的电子数据进行恢复、提取和固定,并对手机中袁某与上家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分析和研判。
检察官梳理电子证据发现,自2020年12月开始,袁某就已经开始与上家商量诈骗模式,在2021年7月至8月为上家制作了诈骗使用的App,配合上家关闭服务器并删除服务器数据。陈某等人根据袁某的要求,在袁某提供的源代码的基础上,更换图标,修改文字,修改后台服务器数据、服务器端口链接,隐藏或删除验证码功能,增加人工客服链接入口和控盘机器人。
“平台显示的虚拟货币K线图为控盘机器人制作的虚假数据,可以通过后台随意修改。”办案检察官发现这款App根本不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功能,平台并无资金流入口,被害人向平台充值进行虚拟货币投资,实际是向诈骗者账户转账。
检察机关认为,袁某在明知他人利用虚假网站进行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为非法牟利,仍提供技术支撑等帮助,致使全国多名被害人被骗1642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陈某等5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22年2月,检察机关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的袁某有计算机方面的一技之长,但这种特长用错了地方就会妨害网络世界运行秩序。除了提醒大家投资要抵制高利诱惑,检察官特别提醒广大计算机专业等技术岗人员在就业择业时要特别留意,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沟通方式是否存在隐蔽、规避监管、违法违规的情形,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综合:检察日报、南通市检察院、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
文字:陈宝红
来源: 江苏检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