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柯瑾 北京报道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统计,今年4月以来,多地披露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发行计划、发行结果,截至目前专项债发行总额已超过2022年全年。
业内分析认为,当前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相对有限,资本补充需求旺盛,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既有利于中小银行稳健发展,也有助于提升中小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模式机制更加成熟
4月份以来,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在内的多个省、自治区政府披露了关于中小银行专项债相关工作的细节信息。
4月13日,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完成招标。该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为30亿元,发行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2.99%。
4月18日,2023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2023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完成招标,实际发行规模为150亿元,发行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2.98%,用于盛京银行补充资本金。
4月19日,2023 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二期)——2023 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九期)拟发行规模为250亿元,期限为10年,每半年付息一次,存续期第6年至第10年每年按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本期专项债券全部为新增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辽宁省省级农商行补充资本金。
黑龙江省财政厅近日发布文件显示,该省决定公开发行2023年黑龙江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二期)——2023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九期),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90亿元,4月18日招标,4月19日开始计息。
4月20日,深交所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完成发行,并于4月24日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付息债,发行总额为84亿元,票面利率2.93%。
谈及今年以来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发行提速的原因,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一方面,经济稳步复苏、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回暖,部分中小银行加大不良处置等,导致部分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压力较大;另一方面,今年政策靠前发力,专项债提早发行、提早使用;另外,近年来各地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模式机制更加成熟。”
资本补充需求强烈
根据央行发布的《2022 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20—2022年新增55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中国债券信息网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共为336家中小银行提供支持,其中城商行36家,占全国城商行总量的28%,支持总额1046.32亿元,平均每家机构的支持金额为29亿元;农信机构(含农商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农村合作银行)300家,占全国农信机构总量的14%,支持总额1683.68亿元,平均每家机构的支持金额约为5.6亿元。
与国有大行及大型股份行相比,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较为有限,资本充足率相对较低,资本补充压力也相对较大。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四季度,城商行资本充足率为12.61%、农商行资本充足率为12.37%,低于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17.76%和13.57%的资本充足率水平。
远东资信在研报中表示,今年以来,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需求较旺盛,但渠道相对有限,后续中小银行专项债或成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重要来源。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文件,3 月黑龙江与内蒙古自治区分别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 100 亿元、200 亿元;4 月宁夏、黑龙江、辽宁、广西也有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计划。结合当下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的强烈需求,第二季度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或继续升温。
从中小银行专项债补充资本金的实施效果看,获得专项债支持的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提升明显,但银行获资本注入后如何更好地发挥专项债作用促进自身能力提升仍值得关注。
周茂华认为:“部分中小银行专项债补充资本,有助于拓宽专项债使用范围和效率。同时,夯实部分中小银行资本实力,提升银行经营水平,并增强中小银行加大实体经济薄弱环节支持力度等。一方面,部分中小银行需要加快完善内部治理,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才是治本之策;另一方面,根据区域和银行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专项债补充资本方式,提升专项债补充资本效率,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薄弱环节支持力度。”
(编辑:朱紫云 校对: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