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对上海银行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行在结售汇、外币理财、内保外贷、外汇市场交易领域的部分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处罚款9834.5万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19.9万元人民币,罚没款合计9854.4万元人民币。
具体来看此次上海银行被外汇局上海分局处罚的情况,共涉及8项违法违规事项:
1.无结售汇业务资质的分支机构违规办理结售汇业务。
2.已批准停止营业的分支机构违规办理结售汇业务。
3.违规向境外个人销售外币理财产品。
4.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5.违规办理备用金结汇。
6.未按规定报送结售汇统计数据。
7.虚增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量。
8.使用未经授权的通讯工具开展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以及未按规定保存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记录。
同时,3名相关业务负责人也被一同处罚,被给予警告及罚款。其中,对时任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邓某某,对上海银行“已批准停止营业的分支机构违规办理结售汇业务”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上海银行金融市场部高级副经理张某对“虚增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量”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警告及罚款7万元;上海银行网络金融部资深副主管周某某对“无结售汇业务资质的分支机构违规办理结售汇业务”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警告及罚款6万元。
对该次被罚事件,上海银行回应称,上述处罚涉及的业务发生在2019-2021年期间,部分业务按办理的时间进行了追溯。该行重视监管检查与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并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责任追究。同时,将通过健全制度体系、优化管理流程等措施,强化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机制。
上海银行称,上述处罚对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上海银行将持续加强内控合规管理,依法稳健经营,推动业务可持续发展。
责编:王时丹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