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晚间,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宋都”或“公司”)发布关于媒体报道澄清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近日关注到媒体报道“宋都股份同意将注册地址迁移至重庆市某区”一事,公司澄清,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尚未向任何机构提出迁址相关的申请,也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公告同时提示,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17日收盘价为0.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ST宋都公告截图
公告称,公司近日关注到媒体报道“宋都股份同意将注册地址迁移至重庆市某区”一事。现予以澄清说明:
公司迁址事项涉及当地政府相关审批以及《公司章程》的重大变更,须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决策程序方可实施。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尚未向任何机构提出迁址相关的申请,也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信息严重不实,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甄别,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还提示,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17日收盘价为0.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表示,截至本公告之日,由于宋都控股未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以至作为担保方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其名下存单已被债权人行使担保权利进行划扣,进而导致公司被宋都控股占用资金10.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37%。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项,如控股股东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公司股票将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告称,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上述情况分别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自2023年5月5日起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