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3日电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太平洋)23日盘后公告,于5月22日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云南证监局称,经查,太平洋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5人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其中4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均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1人既未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也未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
二是合规审核于2021年11月8日已关注到某员工的证券分析师资格问题,但迟至2022年4月8日,该问题仍未解决。
三是抽查的个别研究报告未记载分析师证书编码,个别研究报告数据计算有误。
四是公司《研究院撰写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管理办法》第64条将“公司评级”根据“个股相对大盘涨幅”情况分为5级,抽查的2篇研究报告也均在报告的尾部引用该评级,但“大盘涨幅”并未明确指明为何种指数。
五是抽查的某研究报告由撰写人提交后,组长于当日同一时间通过审核。
云南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高管办法》)第三条规定,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五条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太平洋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太平洋证券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认真落实监管要求,严肃内部问责,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和问责工作、向该局提交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的书面整改报告。
据官网介绍,2004年,太平洋证券前身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化解云南证券风险在云南昆明注册成立,2007年在上交所上市。在业务领域,投资银行业务共完成100余家公司IPO、再融资、债券发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客户资产总规模180.43亿元;累计承销债券227只,融资规模约1100亿元。
二级市场上,太平洋23日收跌1.14%报2.61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