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官微,为促进贷款中介行业规范化、透明化,维护消费者权益,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将于2023年6月6日召开贷款中介闭门座谈会议,会议将重点讨论贷款中介的自律规范及行业红线等问题。
我认为这个是“催收巨头湖南永雄停业”事件的一个延续,这表示着国家整顿的对象不是催收行业,而是涉及整个国家的信贷尤其是互联网金融信贷市场,毕竟湖南永雄的壮大甚至壮大到狂妄的背后是巨大的互联网金融信贷市场。
三年口罩期,央行不断的通过降准降息等手段来引导市场的贷款成本下行以提振国家不断下行的经济,而拿到更低成本的银行或者互联网金融公司有多少是真正让惠于民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银发【2002】30号第二条严格规范民间贷款行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资源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贷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次修正案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从上述相关法条或通知,在民间借贷市场,高于银行间一年期贷款利率4倍的贷款利率就叫做高利贷。
2022年12月至今,我国银行间一年期贷款利率维持在3.65%,按上述标准,银行间一年期贷款利率的4倍为14.60%(3.65%*4=14.6%),即民间借贷市场高于14.60%的贷款利率可被定性为高利贷。再看看目前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贷款又称为“网贷”,有几家是低于这个标准的?普遍都高于20%这个水平,也就是互联网金融公司是打着合规的身份放的是吃人的高利贷,如果都没有任何监管敢于去管去整治,那么将是多么令人寒心的事!
从时间线上,今年3月两会 国务院机构改革 银保监由事业单位变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更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4月,安徽警方对永雄等催收企业进行执法。5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挂牌,李云泽局长说要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努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5月25日,湖南永雄停业。6月6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召开贷款中介闭门座谈会议。
李云泽局长说的要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努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的目标似乎在一步一步实现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