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汪建国、张曼)4月21日,郧西县天河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天河水库每年1.36亿立方米取水权,在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质押登记,成功获得郧西农商行1000万元贷款,这是湖北省发放的首笔水利企业取水权质押贷款,在用好水资源做好水文章、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上开辟了新的途径。
郧西县水资源丰富,境内有大小河流1557条,河流总长1767.19公里,水能理论蕴藏量64.5万千瓦,可开发水能达63万千瓦,已建成大小水电站28座,装机总容量49.25万千瓦。郧西县天河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主要经营水利水电投资开发运营、水力发电、城市供水等,2020年6月获得了主管部门颁发的《取水许可证》,拥有天河水库和鲤鱼头水库合计年取水量2.41亿立方,今年以来因水电站绿色升级改造存在资金短缺。
为破解水利企业缺抵押问题,人行郧西县支行联合郧西县水利湖泊局积极探索取水权质押贷款绿色金融产品,在了解到郧西县天河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情况后,采用“取水权质押”的融资模式,根据天河水库核定的1.36亿立方米年取水量,按每立方米0.15元交易价格估价,市场交易价值2000万元,郧西农商行按照50%的质押率“取水权”作为质押增信,仅用3天时间,便为企业完成取水权证的质押登记及审核放款,成功发放1000万元贷款,并给予低于市场利率55BP的贷款优惠利率,免去业务评估费。同时,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对水利企业“取水权”进行质押登记和公示,并在县水利湖泊局完成“取水权”备案,且借款企业承诺不申请变更转让取水证,原则上也不为借款企业办理取水证变更手续,从源头上控制质押风险。
今年以来,人行郧西县支行、郧西县水利湖泊局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具体实施办法,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十堰市用好水资源、做好水文章决策部署,推进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化,在郧西县排污权质押贷款经验的基础上,利用水利企业从江河、湖泊等水资源中取水的权利作为质押,创新探索取水权质押新路径,并在制度设计、技术支撑等方面提供保障,为水利企业提供便捷优惠的金融支持,进一步盘活了水利资产,开拓了生态资源型企业融资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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