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整改进入倒计时,龙江银行将交出怎样的答卷?
《中国科技投资》张婷 陈风
近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对龙江银行进行了行政处罚。相关处罚公告显示,龙江银行存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侵害借款人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以及对增信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管控不力导致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过高等七项问题。
和上述违规息息相关的是,在黑猫投诉、啄木鸟投诉等投诉平台上,龙江银行作为多家网贷平台的放款方,成为众多网贷用户的维权对象。
对增信机构管控有待加强
相关网贷用户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出示的借贷合同显示,龙江银行是多家网贷平台的放款方,包括新橙优品、首付宝、玖富万卡、小赢卡贷、分期乐、你我贷等。
联合资信对龙江银行最新一期跟踪评级公告显示,龙江银行与互联网头部平台合作,合作模式以助贷模式为主,其出资比例为100%,全部业务由龙江银行独自审批,同时采取保险、融资担保的增信。
记者梳理发现,龙江银行与上述部分网贷平台的合作模式,也主要以助贷模式为主。
*来源:维权者提供及《每日经济新闻》相关报道,《中国科技投资》记者不完全统计
厚雪研究首席研究员于百程在接受《中国科技投资》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助贷的担保模式中,助贷机构需要找到担保或者保险公司参与其中,以担保或信用保证保险的方式为贷款作担保,并收取一定的费用。目前,这种方式依然存在,但如果贷款的不良率上升超出正常水平,担保和保险公司会提升费用或者参与意愿下降。
助贷模式也分为多种,其中,助贷分润模式是一种轻资产模式。“在助贷分润模式中,银行需要具有风控能力并承担最终的坏账风险,并根据助贷公司提供的服务来支付服务费。加总来看,因为少了担保费用,用户借贷成本可能有所下降。但这一模式对于银行的风控能力有要求,在用户选择上质量会更高一些。”于百程表示。
不过,在上述助贷模式中,一些网贷用户质疑,部分增信机构收取的费用变相推高了他们的借贷成本。
李菲(化名)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出示的玖富万卡电子合同显示,其在玖富万卡上的借款金额为23100元,借款年利率为7.90%,放款方为龙江银行。在办理该笔12个月分期的借款时,李菲作为投保人,还被办理了一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财险”)的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多年期)投保单,保费为3100元。账单详情显示,李菲借款金额23100元,扣除3100元保费,实际到账金额2万元。分期12个月,第1期还款2013.43元,第2期、第3期、第4期、第5期还款额均为2008.36元。
*来源:维权者提供
曲幽(化名)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出示的你我贷平台借款合同显示,借款人曲幽与贷款人龙江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7000元,用途为装修,借款期限为12个月,合同项下的年化综合利率为35.79%。在与龙江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曲幽还被绑定与陕西天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咨询服务及委托保证合同》,按照合同条款,曲幽(乙方)按贷款发放额的11.02%向陕西天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771.4元,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此外,曲幽还被绑定签订了《贷后服务协议》,根据《贷后服务协议》内容,如果曲幽(甲方)逾期,广西广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乙方)采取上门调查取证,甲方应当按人民币 2000元/次支付上门费用。此外,乙方上门调查取证的差旅费(包含同一省市区县范围内的情形,前述差旅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来源:维权者提供
此外,据《每日经济新闻》,在新橙优品上,贷款用户除了与龙江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外,还分别与与陕西经济协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陕西大秦丝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担保咨询服务协议和风险保障计划标准条款,并被收取相关费用。
《中国科技投资》记者了解到,也有新橙优品贷款用户被签订了《担保咨询服务协议》,不过该《担保咨询服务协议》并未明确写明贷款用户是与哪一家企业签订的担保咨询服务协议,相关协议中涉及的风险保障金、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具体费用也未明确写明。
来源:维权者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橙优品、你我贷平台上,记者采访到的贷款用户都被收取了一笔服务费。其中,新橙优品用户温然然(化名)在平台上分别借款3000元和10000元。一笔借款总额3000元,温然然分3期偿还,每期本息1013.44元,每期服务费240元;另一笔借款10000元,温然然分12期偿还,后11期每期本息868.96元,第一期服务费967元,后11期服务费每期200元。
来源:维权者提供
曲幽提供的截图显示,其在你我贷平台上借款7000元,也被收取800元权益包服务费。曲幽告诉《中国科技投资》记者,你我贷权益包的内容是优惠券,比如在你我贷平台点外卖、音乐会员充值等折扣优惠。
来源:维权者提供
根据IRR(内部收益率)计算,温然然在由龙江银行放款的新橙优品平台上分期12个月借的1万元款项,算上服务费,其借款真实利率高达79.86%。
业务整改效果如何?
除了互联网贷款业务被罚,龙江银行或正在面临互联网贷款业务整改压力。
2020年7月17日,银保监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从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贷款合作管理多方面对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作出了要求,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了两年过渡期。据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整改将在2023年6月30日结束。
数据显示,2022年龙江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8.73亿元,较2021年减少5.34亿元,降幅12.13%;实现净利润5.3亿元,较2021年减少2.02亿元,降幅27.61%。不过,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在下行的情况下,2022年龙江银行利息收入102.94亿元,较2021年增加4.04亿元,增幅 4.08%。
龙江银行在财报中解释,其利息收入较2021年增长4.04亿元,主要是贷款利息收入增长1.51亿元,同业及金融投资利息收入增加2.53亿元。
不过,虽然龙江银行的贷款利息收入有所增长,但其贷款利息收入中的个人贷款和垫款收入大幅下降。数据显示,2021年末、2022年末,龙江银行的个人贷款和垫款收入分别为14.00亿元、8.24亿元。
据相关财报,龙江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主要由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业务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组成。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龙江银行个人贷款中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分别为121.17亿元、80.73亿元、16.66亿元,持续下降。
作为个人消费贷款中的大头,2020年末、2021年末龙江银行互联网贷款余额分别为58.33亿元、72.77亿元。
中证鹏元相关研报指出,此次互联网贷款监管新政利好头部银行,部分中小银行整改以及业务、营收维持压力较大,行业马太效应进一步加剧。
针对龙江银行互联网贷款等相关问题,《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致函银行,截至发稿,对方未作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