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信息显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因同业投资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不审慎等19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上海银保监局处以1160万元罚款(不含个人罚款)。
上海农商行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1
同业投资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不审慎;
2
委托贷款资金违规用于禁止性领域;
3
未按规定监督委托贷款资金用途;
4
贷款分类不准确;
5
与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到位前发放贷款;
6
向资本金比例不到位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
7
并购贷款项目的财务杠杆率不合理;
8
并购贷款未严格落实房住不炒的监管要求;
9
存贷挂钩;
10
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11
个人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
12
逆程序转让不良资产;
13
房地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
14
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资本市场;
15
流动性风险管理不审慎;
16
转嫁成本;
17
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
18
并表管理不审慎;
19
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从相关负责人处罚情况看:
陆清对上海农商行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严辉、曹晓辰、乔东林对上海农商行并购贷款未严格落实房住不炒的监管要求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分别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林志辉对上海农商行杨浦支行向资本金比例不到位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
戴赟对上海农商行自贸区分行并购贷款项目的财务杠杆率不合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
汤颖桢对上海农商行徐汇支行在与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到位前发放贷款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
近期,银行业强监管态势不减。6月中旬,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和北京银行均被开出千万元以上罚单。
实习记者 杜肖锦
编辑 李梦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