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持卡人没有根据其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签订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按期还本付息,逾期已超过2个月(含2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
请持卡人自登报之日起7日内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偿清信用卡欠款,否则我行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皆由持卡人承担。
联系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阳路中段宏光大厦2楼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663-8165283
注:下列欠息计算至2023年5月4日,持卡人以实际履行时根据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算的金额为准,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单位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