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文媒体消息,7月3日,缅甸商贸部对高端珠宝金饰、黄金艺术品及日用品进出口规定,进行了调整发布。
此前,缅甸高端珠宝金饰、黄金艺术品及日用品进出口为Letter of Credit(LC)信用证货到付款方式,接下来,进出口商人在开展贸易结算时,不仅可以采用LC系统结算,也能采用TT电汇的方式进行结算。
当局表示,此次通令从7月3日发布起开始生效,此前发布的第10/2020号通令则自动作废。还没有取得进出口执照的商人,除了Myanmar Tradenet2.0系统规定条件外,还需提交矿业管理司许可或证明、市政委员会许可(原件、复印件)及外汇存款账户(原件、复印件)。
此外,想要进出口高端珠宝金饰的商人,还需在UMFCCI第三层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检验估价,按照税务管理司标准缴纳相应的税费,在申请进出口许可时须同时附带税务证明文件。
仰光YGEA协会曾发布声明称,禁止未申报就进行跨境交易黄金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个人及金铺,将会被依法追责。缅甸当局表示,接下来,会不断完善黄金出口定价标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