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7月21日讯(通讯员 邹兰)为进一步加强芙蓉区户外招牌设置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部署,7月19日上午,芙蓉区组织城管、执法、街道、社区等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宣传贯彻《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工作会议。市城管局四级调研员赵志勇、市城管局户外广告和亮化管理处处长陈凯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文升云、区人民政府二级调研员梁燕斌、区城管局局长罗明立等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市城管局户外广告和亮化管理处领导介绍了《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相关编制情况并宣读导则宣传工作方案,导则编制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负责人也对导则进行政策解读和宣讲。赵志勇对《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宣传工作以及具体实施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最后,文升云做总结发言,文升云表示,一是要加强学习宣传。《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是指导全市城区招牌设置的规范性文件,城市管理部门及各街道要提高认识,将学习宣传贯彻导则作为当前城市工作的重要任务,做到真正学懂学通学透,才能将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广泛宣传,加强指导和督促,让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广告发布单位和门店经营业主充分知晓、严格遵守,从而形成社会面共识。二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导则的实施涉及千家万户,是对城市管理能力的考验。导则规定相应的责任、明确了实施主体、提出了具体要求。由城管局牵头,结合芙蓉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方案,各部门和各街道要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为,扎实推进导则的实施。三是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依照《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要求,对新增户外招牌设置必须严格按照导则要求,严禁违规操作事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组稿:张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