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关于征集中国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合作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与成员单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可再生能源政府间合作组织。为全面提升中国与IRENA的合作水平,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与IRENA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2022年4月成立中国—IRENA合作办公室(设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通知》指出,根据IRENA现存的8个合作框架,结合我国国情,中国与IRENA合作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由企业、科研院所(校)、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等组成,各工作组设组长单位。经研究,首批专项工作组将主要围绕能源转型、电网、水电、太阳能和氢能5个重点领域设立,后续将根据合作需求视情拓展。
《通知》强调,国内能源领域的相关企业、科研院所(校)、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可自愿申报担任成员单位和组长单位。申报组长单位应具备较好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能够体现中国在相关领域的先进水平,能够统筹和协调行业资源;具有较强的合作意愿,致力于推动中国与IRENA合作不断提升;具备较好的合作基础,具有比较丰富的国际合作经验与成绩。
以下为原文
消息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
End编辑 | 闫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