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省“十四五”光热发电项目建设,更好发挥光热发电项目在能源保供增供和电力系统灵活调峰方面的作用,近日,青海省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推动“十四五”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的通知》。
我省太阳能资源丰富,太阳能年总辐射量达每平方米5800兆焦至7400兆焦,位居全国第二;可用于新能源开发的荒漠化土地约10万平方公里,特别是柴达木盆地土地较为平整,光热发电关键材料熔盐资源居全国首位,发展光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共计建成67万千瓦,青海以21万千瓦位居全国首位(与甘肃并列),其中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16万千瓦、海南藏族自治州5万千瓦。建成我国首座核心技术全部国产化的大型商业塔式光热发电项目,填补塔式光热发电技术空白。2021年、2022年国家分别印发第一批、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累计安排光热151万千瓦,其中青海80万千瓦,居全国首位。总体来看,我省光热发展在全国暂处于领先地位。
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缓解省内夜间缺电现状,青海省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推动“十四五”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的通知》,从规划布局、竞争配置、要素保障、电价支持、参与市场、项目管理、调度运营、生态效率8个方面,对省内光热规模化发展作出制度化安排,助力加快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彭娜编辑:谢青玉 责编:鲁东 监制:马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