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资管业务内控有效性不足、投行类业务内控制度不健全、保荐工作履责不到位……
2023年5月初至6月底,众多券商被罚的理由五花八门。据南都湾财社记者不完全统计,该报告期内,至少三四十家券商被罚,其中不乏大型券商,如海通证券、国泰君安等。虽然违规类型多样化,但主要集中在研报、资管等重灾区。从处罚结果来看,有券商遭暂停新增私募资管产品备案6个月等具体到业务线口的处罚,但警示函、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更为常见。
那么,后者对券商有哪些威慑?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20年修订),公司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的,每次扣 0.5 分;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每次扣 1 分等。
不止于此。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 A(AAA、AA、A)、B(BBB、BB、B)、C(CCC、 CC、C)、D、E 等 5 大类 11 个级别。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副所长、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余洋在接受湾财社记者采访时分析:“罚单一般会导致券商被扣分,在监管实践中,即便是扣0.5分,也可能决定券商评级。当然,会不会被降级还要看加分项。但是,一旦被降级,券商的业务及其他方面将受影响。”
证券公司的分类结果用途广泛,比如说:作为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甚至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据此来确定不同级别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
“一旦评级下滑,券商在客户中的信誉度自然会下滑,而有些金融机构内部会设置一个可以合作的白名单,上白名单的券商评级基本都是AA或以上。” 余洋补充道,对于缴纳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券商也颇为看重,尤其是营收规模庞大的券商,因为下滑一个级别可能就会多缴纳数千万元。
2020年3月,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进行调整,A类、B类、C类、D类证券公司,分别按照其营收的0.5%、0.6%、0.7%、0.7%的比例缴纳2019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2020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缴纳比例参照执行。
统计方法:本期数据主要源自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公告等官网、公开渠道于前两个月(包括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公开披露的罚单或统计信息,以正式发布时间为准。统计维度涵盖全国的证券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以及非上市公司,同时包括总部机构与分支机构。
多家券商因研报问题密集被罚
本次报告期内,券商研报问题被集中提及,券商对研报合规性的要求持续加强。据湾财社记者不完全统计,本报告期内,至少有12家券商被罚事由涉及研报,约占总被罚券商数量的1/3,比例相当惊人。
在一长串的被罚券商名单中,可以看到中信建投、首创证券、渤海证券、中天证券、国泰君安、国盛证券、中原证券、粤开证券、西南证券、太平洋证券、招商证券、东亚前海证券等。显然,被罚主体不仅涉及多家中小券商,不少头部券商也赫然在列。
研报的质量自然是监管重拳出击的靶点,研报的敏感观点对相关个股的影响以及合规审查制度也被重点关注。
5月11日,上海证监局披露的一则罚单显示,国泰君安关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的制度规定不完善,未建立有效的证券研究报告市场影响评估机制,未对某证券研究报告相关敏感信息可能对市场产生的影响进行审慎评估。
而渤海证券则是因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有关制度不完善,以及公司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审核把关不严,于6月29日遭天津证监局出具罚单。
如果说质量所反映的专业性是研报获得影响力的基础,那么真实性和准确性堪称研报的生命,监管的视角也因而投向了更为细致的领域。湾财社记者发现,研究报告个别数据来源未核实或与源数据不一致,甚至语法、单位错误等,均难逃监管的法眼。
6月16日,辽宁证监局公开的一则罚单,就点名中天证券 “相关研究报告个别数据来源未核实、引用信息与原文不一致及数据未标注信息来源”。
6月30日,江西证监局对国盛证券的处罚理由也含“对于证券研究报告中语法错误、错别字的责任承担规定不合理……部分证券研究报告存在个别数据底稿不完善,个别数据与源数据不一致,单位错误,个别调研存在先调研后审批等情况。”
未建立媒体报道监测和应对机制,也成为券商被罚的重点内容之一。在上述中天证券的罚单中,该司就被认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制定互联网平台发布研报制度和流程,未建立媒体报道监测和应对机制、市场影响评估机制”。
粤开证券也不例外。广东证监局在一则罚单中,认为该司研报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业务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如未建立媒体报道监测机制、利益冲突合规审查不到位等。
值得注意的是,券商出具的研报中,部分是属于“无证上岗”操作,即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报。
5月26日,云南证监局称,太平洋证券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5人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其中4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均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1人既未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也未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
那么,研报违规可能导致哪些处罚?从上述处罚类型来看,多数为被出具警示函,也有监管谈话与责令改正等。从处罚对象来看,“一案双罚”愈加普遍,即券商与分析师均会收到罚单。
近年来,投研行业快速发展,研报的数量也呈现大爆发状态。随之而来的是,研报的专业性不足或在合规上审慎不足等诸多问题,监管的要求也因此不断增强。
2023年2月, 证监会强调,一贯重视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的监管,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制度规则和监管机制,并持续强化日常监管执法,着力提升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质量和合规水平。
有券商人士对湾财社记者表示,其实分析师本身很有动力提高研报的质量,毕竟事关他们的身价。但是,行业内卷得厉害,加上一些分析师因为抓热点或是迎合买方机构甚至上市公司的关注,令报告出现”水分“等问题。研报还是要提高质量,以专业性取胜,进而提升券商服务能力。
资管业务监管趋严
本次报告期内,资管业务违规的券商数量也居前。据湾财社记者不完全统计,5月—6月,此项业务违规至少涉及8家券商,包括信达证券、首创证券、国都证券、民生证券、华福证券、银泰证券、五矿证券、长城国瑞证券等。
那么,资管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有哪些?产品投资运作不规范、风险管控不到位、尽职调查不到位、业务独立性不足等,不一而足。
6月2日,北京证监局称,信达证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2个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管理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二是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运作不规范,投资决策不审慎,投资对象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违规投资法律依据不充分的收(受)益权,个别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未落实主动管理职责。
相比之下,银泰证券收到的罚单上,罗列的资管违规问题则要多上一大截。据深圳证监局6月9日披露,银泰证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5大问题:一是个别资管产品整改不到位,资管产品计提减值不充分。二是资产管理部门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且个别人员从事业务独立性不足。三是私募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不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未对投资托管人进行约定,未建立债券投资交易对手管理相关制度。四是股票投资备选池入池、股票库建立和维护、交易指令管理不规范。五是风控合规管理不到位,集中交易室未有效监控、个别风控指标未纳入系统监控、缺少个别季度压力测试报告等。
报告期内,券商因资管业务违规受到的处罚主要集中在警示函与责令改正等。但五矿证券的处罚较为严重,相关业务遭暂停半年。
6月9日,深圳证监局称,五矿证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不规范。一是债券投资决策和风险管控存在问题。个别产品根据委托人要求突破内部杠杆限额,投资经理参与询价,投资了委托人提供清单中的债券且部分为最终投资者的关联债券。二是非标资产投资管理不规范。个别产品具有通道业务特征且存在用印文件倒签情形;个别产品为银行机构向关联方融资提供便利;部分产品估值调整不及时、未及时对产品风险等级进行评估、投资者适当性材料内容不全。三是资管新规整改不到位,过渡期内新增不合规产品。四是关联交易管理机制不完善。
加上债券业务内控机制不完善,五矿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的行政监管措施。
近年来,随着证券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和内部架构的优化,资管业务的战略地位日益突出。 “资管业务本身就是比较容易出问题的领域,因为它涉及到的面很广,流程也较为复杂,同时监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比如说对投资人的适当性管理,需要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筛选与分级等,这个流程相对繁琐,对券商业务管理的要求不断提升,如券商未能跟上监管的步伐,极易遭受处罚。”余洋说。
加之资管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容易出现违规操作的环节也随之增多。余洋以防火墙为例:“比如说,资管业务和自营业务之间,资管业务和投行业务之间,资管业务和卖方研究之间都需要设立防火墙,如内控风控机制不完善,容易引发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经营风险。”
随着资管业务重要性的攀升,监管机构对资管业务的要求也日益增强,券商应不断提高合规意识,加强风险把控能力。
海通证券年内撤回12家IPO,行业居首
6月15日,海通证券因在保荐工作中职责履行不到位,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一是,保荐核查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上交所在发行上市审核及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工作中发现,海通证券作为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治臻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发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存在对重要审核问询问题选择性漏答,对发行人的收入确认、存货、采购成本、资金流水和研发费用等核查不到位等违规情形。
二是,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上交所在执业质量现场督导中亦发现,海通证券在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投行质控、内核部门项目风险识别不足以及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项目底稿验收与归档管理不到位、质控部门现场核查有效性不足等薄弱环节。
上交所也特别提出,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期间,在对上述3个项目发出《保荐业务现场督导通知书》后,实施现场督导前,海通证券均撤销了项目保荐,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风险和问题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不够充分,项目申报准备工作不够扎实。
那么,海通证券IPO项目的整体撤回情况如何?湾财社记者查阅Wind数据后发现,2023年以来,海通证券首发保荐家数为87家,位居行业第三。其中,主动撤回12家,高居行业首位。此外,撤回率为13.79%,这个数字在中小券商中并不扎眼,但对于头部券商来说委实不算低。
一般来说,中小券商首发保荐项目数量相对较少,基数低,撤回率易被放大,甚至出现高达50%乃至100%的情况。
而头部券商由于保荐项目数量基数较大,撤回率普遍不高。据Wind,今年以来,华泰联合、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等券商的这一数值均在10%以内,最低的不超过5%。
当然,也有其他少数几家头部券商超过10%,其中2022年频频收到罚单的招商证券撤回率高达21.95%,颇为引人注目。
海通证券成立于1988年。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大型券商之一,其综合实力位居前列。不过,2022年对其来说是个特殊的年份。
2022年之前,海通证券业绩排名稳定,比如说其营收多年稳居行业前三。但2022 年,海通证券实现营收 259.4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45 亿元,同比双双大幅下滑,营收和净利排名也均陡然跌出前5。
此外,2021年5月,证监会首次推出“白名单”制度,引导券商重视合规经营。湾财社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证监会共发布了8期证券公司“白名单”,但海通证券均遗憾缺席。
不惟于此,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海通证券的评级由2020年的AA下降为BBB,在头部券商中罕见。这意味着,海通证券在创新试点类业务申请以及现场检查频率等诸多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
不过,今年一季度,海通证券业绩回暖,营收8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4亿元,分别同比大增106.25%、62.24%。从今年整年度来看,其业务走向如何,犹待观察。
从行业来看,在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动撤回IPO申报材料常态化之时,撤回的原因也各色各样。据湾财社记者观察,或是公司财务数据不能满足上市要求,比如说报告期内业绩大幅下滑,甚至出现亏损;或是信披不足,对相关数据的解释难以展示合理性;或是申报时过于仓促,尽调不充分,“带病闯关”;又或是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未及时更新等。
不过,并非撤回就能万事大吉。券商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角色正在被强化,处罚力度也在提升,保荐机构、发行人均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IPO保荐项目难以“一撤了之”。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王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