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西新闻8月5日电(张华)广西北海某商贸公司近日因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涉嫌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被处于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北海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海市商务局管理的专业执法六大队近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上述企业的违规行为。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北海市商务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决定对该公司处于1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对处罚无异议,并及时缴纳罚款,对违反相关规定行为进行深刻反省,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和进行整改,目前案件已办结。
据了解,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商业特许经营是一种商业模式,覆盖行业非常广泛,在实践中常见的商业模式俗称为“连锁加盟”。
据悉,下一步,北海市商务局将继续严格执法监督,对全市特许经营纠纷较为集中的零售、餐饮、住宿服务等行业依法依规实施重点监管。主要对“特许人”未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经营行为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后续服务不到位、诱导被特许人盲目跟风投资、变相开展加盟业务等违法行为进行整顿,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促进商业特许经营规范有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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