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款500万元!造谣“抢盐风暴”者已被抓获!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发布了一份《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全市的食盐经营主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利用突发事件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该告诫书是针对近期因“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入海”事件引发的部分地区食盐抢购现象,目的是维护食盐等重要生活商品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告诫书中提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遵守法律法规:食盐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稳定价格水平。
2. 禁止哄抬物价:食盐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推动食盐等重要生活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违反者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3. 禁止价格串通:食盐经营者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以避免食盐等重要生活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涨。违反者最高可处500万罚款。
4. 禁止价格欺诈:食盐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违反者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5. 明码标价规定:食盐经营者应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未明标的费用。违反者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提醒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规定,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对经过告诫后仍然实施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甚至公开曝光和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在此次事件中,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区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深入各经营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和宣传工作。
可以看到,各个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也积极采取行动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例如,在厦门市集美区,执法人员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一家商家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并责令其整改。在同安区,市场监管部门增加了对食盐价格的巡视力度,确保供应正常,价格稳定。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我们应该保持理性购买的态度,不受谣言和恐慌驱使,同时也要监督相关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