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3年企业的独生子女退休人员奖励扶助标准是按照2022年10月31日省政府发布的,并于11月份开始实施的鲁卫发〔2022〕3号《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的标准执行的。
2022年11月份之前,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的标准是执行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从2022年11月起,山东省政府对独生子女人员退休奖励扶助政策由一次性补助,调整为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其中退休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开始享受;如无用工单位,例如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参照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也就是60岁开始参照国家农村奖励扶助标准享受奖励扶助。
通过山东对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养老补助扶助政策调整,我们可以发现新老政策有以下几点变化:
1、养老补助发放的资金渠道不同。老政策是由退休职工所在企业负担职工的退休时的独生子女的一次性养老扶助补贴,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困难、破产企业难以兑现此项补贴。
为此201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发文鲁政办发〔2010〕55号《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进行规定了专门的规定,虽然进行了规定,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仍有难度。新政策的发放渠道是“由各级财政统筹负责,由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确定的金融机构统一代理发放到独生子女父母本人。”,由财政进行统一发放,有力的保障了养老补助发放到位。
2、养老补助在发放的时间上不同。老政策是退休时一次性补助到账,新政策是退休后按月发放。
3、养老补助发放的金额有不同。老政策是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是随着上一年度的职工的工资变动而就动的,并且呈上涨的状态,如2021年济南的职工平均工资为114596元,2022年济南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养老补助为114596*0.3=34378元的。新政策的发放金额是固定的,每月100元,如女性50岁退休,则前例的济南退休人员的一次性补助将接近29年,也就是79岁才可以拿到原来一次性扶助金相等的金额。如果是男性60岁退休,将到89岁才可以拿原本一次性扶助金相等的金额。
虽然山东的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因个人寿命原因存在领取少于老标准的现象,但在发放的资金由财政支付,资金上可以得到保障。
这点比江苏的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要好的多。山东标准比江苏高,江苏企退仍然执行的是2006年制定的标准,一次性奖励2400元至3600元,明显与江苏现在的经济发展不相匹配。(江苏企业退休人员执行标准可看我上一篇的文章“2023年江苏省企业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费执行标准是多少?涨了吗?”
2023年江苏省企业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费执行标准是多少?涨了吗?我们期待着江苏也能早日对老标准进行修订,增加江苏的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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