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陕西新闻9月6日电(崔景靓)近日,陕西通报了两则企业因未按要求组织生产的处罚。
据信用中国(陕西)公示信息,2023年5月29日,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采油一队的一号增压站至十一号联合站输油管线发生泄漏,造成土壤污染后未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实施风险管控和修复,违反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和《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决定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信用中国(陕西)网站截图
企查查显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成立于2006年4月20日,地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镇长城路南10号,经营范围包含:受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委托,全面负责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采;运输等。
另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政府门户网站9月4日发布的公告,黄龙县小寺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责令黄龙县小寺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整顿。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政府门户网站截图
企查查显示,黄龙县小寺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8日,地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小寺庄乡,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等。许可项目包括: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