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销售3元通厕器握把,被认定枪支散件,一审被判13年
一款具有外观设计专利文件和商标文书的通厕器握把,竟被阜阳警方鉴定为枪支散件。该握把的设计研发者、江西男子姜志平因此被以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储存枪支罪,一审被判13年。姜志平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已经拖延了两年多,仍未开庭审理。在此过程中,牵出了一宗行政官司: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台了新的鉴定规定,导致同案的其他被告人的部分涉案物品被重新鉴定为非枪支散件,而姜志平的握把却没有得到重新鉴定的机会。姜志平的律师和家属向公安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布新规定的内容和依据,但遭到拒绝。目前,该信息公开申请已进入行政诉讼程序。
## 通厕器握把成“枪支散件”
姜志平是一个产品设计师,曾经从事塑料家居日用品的设计工作。2016年,他离开公司自主创业,设计并生产了一款名为“龙臣牌”的通厕器握把。这是一个由塑料片组装成的产品,可以安装在通厕器上,方便使用者操作。姜志平为该产品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并注册了商标。他主要通过淘宝、微信、QQ等网络渠道进行推广销售,每个售价3元左右。
然而,在2016年3月,姜志平卷入了一起网络贩枪大案。原来,在阜阳农村发生了一起村民家的鸡被气枪打死的事件。当地警方在公安部督办下展开调查,查出了一个遍布全国的网络贩枪团伙。这个团伙以陈泽南为首,从各地购进或制造枪支零部件,利用互联网和快递物流进行邮寄销售。警方在陈泽南等人的仓库中查获了大量涉案物品,其中包括姜志平生产的3870个通厕器握把。
警方将这些物品送去鉴定,结果显示,姜志平的通厕器握把属于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散件。警方认为,这些握把可以用于制造气排(或称快排)枪,这是一种自制的枪形物品,其枪口比动能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国家规定的民用气枪的枪口比动能上限),属于非法枪支。姜志平被指控为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储存枪支罪,与陈泽南等人一同被起诉。
## 一审被判13年,二审拖延两年
2018年9月,阜阳中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姜志平在网上了解到气枪握把的相关信息后,画了设计图并打造模具、批量生产,并委托他人销售。法院认为,姜志平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储存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同案的其他五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3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姜志平和他的家属对此判决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诉。他们认为,姜志平所生产和销售的是通厕器配件,而不是枪支配件,他也不知道该配件会被用于制造枪支。他们还质疑警方的鉴定程序和结果,认为姜志平的握把只起到装饰作用,对射击性能没有影响,不能算作枪支散件。他们还提供了该握把的外观设计专利文件和商标文书,证明这是一个合法的产品。
然而,二审法院并没有开庭审理该案,而是一直拖延。在此期间,姜志平的律师和家属发现了一些令人惊讶的事实:原来,在一审结束后,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台了新的鉴定规定,导致同案的其他被告人的部分涉案物品被重新鉴定为非枪支散件。这些物品包括阀门、打气筒、秃鹰握把等,都是气排枪的核心部件,其威力远超过姜志平的握把。由于这些物品不再算作枪支散件,检察院也相应地更改了对陈泽南等人的起诉决定书。
但是,这些变化都没有通知姜志平和他的律师。姜志平的握把也没有得到重新鉴定的机会。当他们向法院和公安部要求公开新规定的内容和依据时,都遭到了拒绝。法院还表示,如果没有新证据,就不会开庭审理该案。
## 行政诉讼程序启动
姜志平的律师和家属认为,这是对姜志平的不公正待遇。他们认为,公安部制定的新规定应该适用于所有涉案人员,包括姜志平。如果按照新规定,连阀门、打气筒和秃鹰握把都不算枪支散件,那么姜志平的塑料握把更不能算作枪支散件。他们要求法院重新鉴定姜志平的握把,并开庭审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