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公示稿)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https://pan.baidu.com/s/176ELWTUUum62Zme9vTS3HQ提取码:qkcc
查阅规划纸质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可电话咨询。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公示稿)中关于①规划分析;②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③规划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④规划环评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四个方面的意见或看法。
请公众就与规划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就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ViQY6nCo8bTnuC-Vt-ZgQ提取码:swu4
四、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和途径: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编:365399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98-8700056电子邮箱:qljxgwh@163.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清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