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2日讯(通讯员 彭展 龙蓉)9月6日,巴陵石化印发实施全员环境保护责任制,全面落实HSE(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明确全员环境保护责任制是规定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单位(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好全员环境保护责任制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
该公司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员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环境保护”原则,将公司HSE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制度要求融入专业管理制度,落实好各自业务范围、专业领域和属地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环境保护责任。
《巴陵石化公司全员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了从公司领导到基层员工等各级人员环境保护职责。其中,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公司总经理协助公司执行董事全面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对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质量负领导责任和主要管理责任。安全环保部是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环境保护责任制编制、修订,公司定期对全员环境保护责任制进行评审。
公司按照HSE“爬坡奖”考核细则、绩效考核办法、中层领导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等,对全员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根据各岗位环保职责考核标准,每月针对员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打分,考核结果纳入员工月度绩效订单;岗位环保职责考核标准根据单位、岗位不同,在员工月度绩效订单中占比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