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2日电 12日,四川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西证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四川证监局指出,经查,华西证券备案材料中存在对人员任免程序的规定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华西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四川证监局网站截图
四川证监局要求,华西证券应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就上述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向该局提交书面报告。
另外在9月6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华西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证监会指出,华西证券存在内控独立性不足,质控部门分管高管担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并参与质控审批,内控部分意见未回复、未落实或修改后未经内核即对外报送,质控现场检查力度不足,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等问题。
证监会决定对华西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同时要求华西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证监会网站截图
当天,证监会还发布了关于对杜国文、孙兆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杜国文作为分管投行业务高管、且作为质控部门分管高管担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并参与质控审批,孙兆明作为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对华西证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证监会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企业网站显示,华西证券源于1988年成立的四川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6月26日,原四川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四川证券交易中心合并重组、增资扩股成立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7月,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更名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月,华西证券在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华西证券注册资本26.25亿元,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泸州老窖集团为第一大股东。华西证券以成都为总部,设北京、深圳、上海3个业务中心,拥有期货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及公募基金子公司等4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有自营业务分公司、经纪业务分公司、承销保荐分公司、主营机构业务的分公司等20余家分公司;公司员工逾4000人,服务客户总资产超过8000亿元。
二级市场方面,华西证券12日收跌1.74%报8.49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