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进苏州港航高质量发展 苏州市政府与长江航道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共同推进苏州港航高质量发展
苏州市政府与长江航道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吴庆文会见曹江洪
今天(9月14日),苏州市政府与长江航道局签署《共同推进苏州港航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共同协调推进长江航道疏浚土综合利用工作备忘录》,旨在共同推进“畅安优智美”现代化长江航道发展,合力开创苏州港一体化及港航事业发展新局面。签约仪式前,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庆文会见了长江航道局局长、党委副书记,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曹江洪一行。长江航道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徐伟参加会见。
长江航道局隶属于交通运输部,主要负责长江干线宜宾合江门至长江入海口全长2754公里主航道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根据《共同推进苏州港航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充分发挥苏州水运地域优势和长江航道专业技术优势,在航道技术服务、工程建设实施、党建交流互促、科技创新攻关、信息共享共用、人才交流培养等方面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共谋发展,形成优势资源集聚、要素有效融合的合作共建模式。《共同协调推进长江航道疏浚土综合利用工作备忘录》明确,将积极探索综合利用机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案,推进长江航道疏浚土综合利用,切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张家港市先行试点,在长江张家港段范围内开展疏浚土综合利用工作,并以此为基础积极推进,为更大范围综合科学利用长江航道疏浚土积累经验。
长江航道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何传金;苏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唐晓东,市政府秘书长俞愉,张家港市负责同志和苏州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活动。
(苏报融媒记者 朱琦/文 濮建明/摄)
编辑: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