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落实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9月4日开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分三个检查组对随机抽取的30家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张在峰参加部分监测机构的现场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的检查对象为随机抽取、检查专家为省内省外组合、检查认定结果为查定分离。检查组通过现场核查、文件审查、人员访谈等方式,重点检查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合法;检验检测过程及报告出具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是否存在超范围开展检测、篡改检测数据;是否存在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等。目前,三个联合检查组已在长沙、株洲、湘潭、邵阳、衡阳、永州、岳阳、湘西等开展了联合检查。
张在峰在现场检查中强调,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的基本依据,环境监测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监测弄虚作假导致数据失实、失真,将严重影响环境决策,影响污染治理工作战略布局。污染防治必须动真格、硬碰硬,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不论任何原因都应“零容忍”。
张在峰要求,一是检查过程要客观公正严格。检查组成员要带着使命感和责任感开展检查工作,要严格对照《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逐项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溯源,及时锁定、固定证据。二是检查结果要加强分析研判。检查完成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市场监管局两部门要聘请行业权威专家对检查结果进行专业性研判,检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对外公布。三是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分类处置。对于判定为超资质能力报告、不实报告、虚假报告的移交当地监管部门依据责任分工依法进行查处;查处过程发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查实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要纳入《湖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环保信用评价并依法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对监测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交由湖南省巿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取消其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
本次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和打击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实行闭环管理:一是纳入问题清单,二是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对弄虚作假案件一查到底,四是曝光典型案例。通过一系列监管措施,有效促进湖南省监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提高监测机构检测水平,为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科学高效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为打造高质量发展格局、优化营商环境及服务改革的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障,营造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良好氛围。(丁华 刘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