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公示了对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图源:信用中国(上海)网站)
“沪闵应急罚〔2023〕1073号”显示,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现状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安全监管不力,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于9月13日给予该公司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8月3日发布的《闵行区中春路4999号“2023.5.29”高处 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5月29日15时许,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4999号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现场勘查,事故现场位于闵行区中春路4999号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站前工程项目工地莘浜河刚构桥工段的2号基坑。
(图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
该起事故的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总包单位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镇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施工材料供应单位为镇江昊海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显示,作为监理单位的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现状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安全监管不力,是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对此,事故调查组提出,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现状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安全监管不力,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经过查询了解,仅今年下半年以来,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就接连收了多张罚单。
具体来看,根据国家铁路局8月22日发布的“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3〕第013号”显示,由于存在将不合格铁路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签字验收的违法行为,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对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作出处罚款26010元的行政处罚。
(图源:国家铁路局)
6月14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披露,经调查,该公司于2023年01月03日在广州市花都区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项目七工区土建工程有未按照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行为。被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予以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3号;法定代表人:唐万春;该公司于1994年6月30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公路工程建设的监理、咨询等。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其股东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图源: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