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行星
来源|贝多财经
搭上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快车,仅成立4年的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米格新材”)开始冲刺创业板上市。贝多财经了解到,米格新材的招股书于2023年6月27日获得受理。
本次冲刺上市,米格新材计划募资约5.02亿元,其中3.43亿元将用于功能性碳纤维材料生产项目,约占募资总额68.37%,5872.88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另外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天眼查信息显示,米格新材成立于2019年3月,共对外投资了8家企业。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657.6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新华,主要股东包括陈新华、宿迁辉睿、徐州天之道、高投毅达等。
据招股书介绍,米格新材是一家从事功能性碳基材料及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报告期内聚焦于高温热场隔热碳材料领域,主要产品包括黏胶基/PAN基石墨软毡、石墨硬质复合毡等。
米格新材在招股书中称,得益于其技术、质量及成本等方面的优势,该公司的产品受到业内主要晶硅制造企业认可。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和赛迪智库联合发布的数据,2021 年全球硅片产量排名前十的企业中有七家使用其产品。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下称“报告期”),米格新材石墨软毡中应用于光伏热场系统的销量分别为460.80吨、854.44吨和1488.72吨,市场占有率分别约为13.57%、17.96%和19.25%,占比不断升高。
报告期内,米格新材的业绩也处于稳步增长态势,分别实现收入1.36亿元、3.03亿元和4.39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79.58%;归母净利润3138.12万元、6488.28万元和1.07亿元,扣非后净利润2375.56万元、7250.83万元和1.01亿元。
目前,黏胶基石墨软毡为米格新材贡献了主要收入,分别实现收入7392.90万元、2.23亿元和3.15亿元,分别占总收入的54.53%、73.64%和72.05%。但PAN基石墨软毡的收入占比逐渐收窄,由2020年的39.32%降至2022年的18.97%。
需要指出的是,米格新材虽然不存在依赖单一客户的销售情况,但其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该公司于报告期内新增的前五大客户包括晶澳科技、河南鑫摩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河南鑫摩”)、安徽昱搏和阿特斯。
其中,河南鑫摩成立于2019年8月,主要从事碳材料相关业务,于2020年开始与米格新材合作,2021年便成为米格新材的前五大客户。2022年,河南鑫摩跃升为米格新材的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为7025.04万元,占比16.02%。
本次IPO前,米格新材董事长、总经理陈新华直接持有该公司47.26%的股份,通过宿迁辉睿和徐州天之道分别间接持股1.81%和2.25%,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间接持股3.27%和2.80%,合计持股64.82%,为米格新材的实际控制人。
其中,与陈新华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陈荣华为陈新华之弟,直接持有米格新材3.27%的股份,并任米格新材副总经理一职;陈清华为陈新华之妹,持股2.80%。此外,袁志伟系陈新华表哥,持股1.04%。
值得一提的是,在河南鑫摩的历史股东中,也有与米格新材“陈氏家族”同为陈姓的陈海潮、陈全昌。天眼查信息显示,河南鑫摩由陈海潮、陈全昌各出资50%创立,陈海潮任法定代表人。
成立后仅三个月,陈海潮和陈全昌退出河南鑫摩的股东行列。经历了数次高管变更后,目前河南鑫摩的法定代表人为王强强,持股70%;张弛持股25%,张利持股5%,而上述的五位前股东和股东均只有在河南鑫摩的任职经历。
换句话说,在与米格新材合作之前,陈海潮和陈全昌就已与河南鑫摩无商业关联,两人的离职也未影响两家公司的商业合作。事实真当如此吗?而据北京商报调查,对于陈海潮与陈新华的关系,陈海潮电话中表示“我是他兄弟”。
陈海潮在交流中称,虽然他已退出了股东行列,但目前仍在河南鑫摩负责部分业务。对于陈新华,陈海潮提到“那是我们董事长,生人电话他不会接”,并对“米格新材和河南鑫摩是否都是陈新华的企业”一事给予了肯定答复。
此外,河南鑫摩目前的实控人在谈及陈新华董事长身份时三缄其口,直言“你有什么业务非得找陈新华,董事长不可能随便接待你”,同为河南鑫摩股东的张弛也对公司是否上市表示“对,有些东西不方便透露”。
若上述情况属实,意味着米格新材存在瞒报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