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晚,上交所官网显示,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扒鸡”)主板IPO处于终止状态。上交所表示,因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去年7月,德州扒鸡首次递交上市材料。证监会提出了51项问题后,今年3月平移上交所审核,并收到了首轮审核问询,但此后半年一直没有音信。直至此次主动撤回申请。
曾连续三年市占率第一
2022年7月,德州扒鸡向证监会递交招股书,拟于沪市主板上市。招股书显示,德州扒鸡预计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拟募资金额7.58亿元。其中,4.5亿元用于新建食品加工项目,0.7亿元用于生产线建设,2.3亿元用于营销网络及品牌升级建设项目。
招股书显示,德州扒鸡主要从事以扒鸡产品为主,其他肉熟食为辅的卤制食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山东省德州市内的食品超市经营业务。主要产品以扒鸡、肉熟食等高品质佐餐卤制品为核心,辅以鸡爪、鸡翅、鸡胗等休闲卤制品。
连续三年,德州扒鸡生产的扒鸡类产品在国内同行业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均为第1位。中国肉类协会出具的证明文件显示,根据近三年全国市场销售数据及细分领域内经营同类产品的主要竞争企业数据,2019年、2020年、2021年在扒鸡类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6%、26%、27%。
证监会曾发51连问
递交招股书半年后,2023年2月,证监会网站披露德州扒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证监会向德州扒鸡提出51项问题,包括公司改制及资产转让、公司历史沿革合规性、广告宣传、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
证监会反馈,德州扒鸡的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采取“直营+经销”的销售模式,其中的德州沐特、北京风冠、济南风都商贸和淄博逢通等经营商为发行人前员工控制,证监会要求德州扒鸡补充披露并说明允许前员工控制经销商加盟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证监会同时注意到了德州扒鸡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申报文件显示,发行人为首批“中华老字号”企业,共拥有专利9项、“德州扒鸡”等商标73项。证监会要求发行人结合市场上有关“德州扒鸡”相关商号、商标的使用、推广情况及消费者的认知,分析并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商号、商标的情形或发行人所持商号、商标被他人侵犯的情形,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商号、商标混同。
新黄河·大鱼财经记者注意到,多年来,德州扒鸡涉及多件商标侵权案件。企查查显示,德州扒鸡目前关联的48个案件中,有12件涉及侵害商标权纠纷问题。裁判文书网显示,被诉侵权方的抗辩理由包括“德州”是地名,作为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德州扒鸡”是通用名称;“德州扒鸡”属于德州地域内所有的扒鸡制作技艺传承者等。也有企业认为德州扒鸡公司滥用诉讼权利,涉嫌不正当竞争。
一家三人合计控股60.06%
根据证监会要求,德州扒鸡需要在收到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后30日内对提出问题逐项落实并回复,如未能提交回复将予以终止审查。
之后,德州扒鸡选择平移上交所审核。上交所于今年3月1日受理了德州扒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3年3月30日,德州扒鸡收到了首轮问询。9月25日,公司及保荐人申请主动撤单,上交所终止其IPO之旅。
招股书披露,德州扒鸡近几年营收增长情况一般,2023年3月1日更新的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87亿元、6.82亿元、7.20亿元和3.1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22亿元、0.95亿元、1.19亿元和0.37亿元。招股书中提到,2022年1-6月,由于德州、济南、青岛、北京等地区新冠疫情原因,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招股书提到,公司未来业绩受到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竞争情况、管理层经营决策、募投项目实施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若出现公司现有市场环境受宏观经济波动、未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以及新冠病毒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50%的风险。
此外,招股书还披露了德州扒鸡在原材料价格波动、加盟模式管理、规模扩张、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保、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风险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前,崔贵海、崔宸、陈晓静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25.06%、22.22%和2.22%。崔贵海与崔宸系父子关系,崔贵海与陈晓静为夫妻关系,崔宸与陈晓静为母子关系,上述三人合计控制公司60.06%的表决权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招股书中提到,如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和财务等方面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此次主动撤回IPO申请之后,德州扒鸡亟须解决的问题看似还有不少。
记者:刘瑾阳 编辑:王乐涛 校对: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