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处楼盘7折出售!受理对象公布!
受理对象公布!“凯佳·江南里、“保利云公馆”共575套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可7折购买!
NO.01配售项目 “凯佳·江南里”“保利云公馆”(又名“保利云光公馆”)两个项目均已取得预售许可,其中: “凯佳·江南里”项目于2022年3月取得预售许可证,共配建268套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其中:46.7平方米户型82套,57.3平方米户型136套,67.6平方米户型50套。 “保利云公馆”项目于2022年10月份取得预售许可证,共配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307套,其中:50平方米户型66套,60平方米户型88套,70平方米户型153套。 “凯佳·江南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该项目其他商品住宅备案价为27500元/平方米(毛胚)的70%,即均价为19250元/平方米。 “保利云公馆”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该项目其他商品住宅备案价32480元/平方米(毛胚)的70%,即均价为22736元/平方米。 项目实行一房一价,具体见项目销售现场公示。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122号),2022年起销售的限价商品房项目,取消按照家庭人口购买对应户型面积的规定,申购家庭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申请保障资格时自主选择户型。2023年度开展配售的两个项目,申报保障家庭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户型。
NO.02受理对象 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为做好新旧政策实施的衔接,本批次两个项目限价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榕政综〔2020〕49号文的I型(人才)保障家庭及符合榕政办规〔2022〕6号文的1型、2型人才家庭进行配售。 (一)I型(人才)保障家庭资格要求 在我市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下同)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包括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求单位注册地址在四城区内,且申请时处于在缴状态,下同)或落户(包括家庭户、集体户,要求户口本首页住址在四城区内,下同),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3)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4)经地市级以上或我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需提供入选证书或相关材料)。 限价商品住房以家庭(含单人户)为单位申购。申请对象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家庭”,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需一方申报)需在我市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下同)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在申请前5年内在本市五城区内无房屋权属转移行为(自申请家庭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算)。申请家庭购买的SOHO公寓等,如不动产权证的注记具备居住功能的,可认定为住房(住宅)。 (二)其他 1.原根据榕政综〔2020〕49号文资格要求认定的C型保障家庭,现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可无需重新申报、直接向市人才集团提出购买申请。2.已取得《“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的1型、2型保障对象,尚未向政策兑现部门申请兑现且《资格证》在2年有效期内的,视为直接具有7折购买本批次限价房的资格,人才可持《资格证》直接向市人才集团提出购买申请。
NO.03I型(人才)家庭申报途径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途径 “榕e社保卡”APP首页—专题服务—人事人才—2023年限价房(I型)。 (二)审核流程 1.受理(2023年10月9日9:00~11月3日16:00)。申请家庭通过“榕e社保卡”APP提交申报,上传证明,等待审核,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证明清单详见附件。 四城区人社局在受理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初审不合格的,予以驳回,申请家庭根据初审意见补充后继续申报。申请人需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2.整理(11月4日~11月17日)。在此期间,系统不再接收新的申报,四城区人社局对已提交申报的继续初审,申报家庭根据初审意见补充后继续申报。 3.公示(11月18日~12月1日)。在此期间,系统全部关闭。对初审合格的,四城区人社局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上报市人社局。4.公告(12月15日前)。所有保障家庭名单经市人社局汇总后进行公告。
NO.04配售流程 (一)申购登记: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申购资格的保障家庭(符合榕政综〔2020〕49号文的I型(人才)保障家庭,原根据榕政综〔2020〕49号文资格要求认定的、现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C型保障家庭,已取得《“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的1型、2型人才)在12月15日至12月20日,到市人才集团登记申购人才限价房项目; (二)实物配售:12月21日至12月27日,由市人才集团牵头,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取得限价房申购资格的家庭开展统一的抽签(摇号)销售,价格按该项目市场备案总价的70%配售,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备注限价商品住房类型。原租住公有住房的,还应提供公有住房产权单位或租赁管理部门开具的书面退房证明方可签订购房合同。
NO.05售后管理 人才限价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赠与、互换、抵押(按揭除外);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受理人才所购房的交易、转让、赠与、互换、抵押申请(法院判决的除外)。满5年不足10年上市交易的,可向市国有房产中心提出上市交易申请,政府和购房人才各享有50%房产增值收益。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且在福州市缴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0年的,可向市国有房产中心申请转为完全产权,房产增值收益归人才所有。购买限价房后符合限购政策要求的,可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等由购房人缴交。
NO.06其他事项 1.参加选房并明确购房意向后又放弃购买已选住房的,视为放弃购买限价房资格,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2.对有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形的申请人,其申请资格自动丧失,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限价房;骗购限价房但未交房的,由购买家庭资格核定机构撤销其购买资格,并通知开发建设单位依照法律程序撤销购房合同,收回已购限价房,向具有购买资格的家庭出售;如已装修入住的,适用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规定且不享受限价房的政策优惠,需全额缴纳住房增值部分。
来源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
编辑 肖远强
审核 申哲
监制 程仁山 范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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