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茂名市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加大个人住房信贷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落实房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开展住房促销活动、优化房屋交易流程等十条措施,进一步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提出全面落实“认房不认贷”,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茂名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文件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6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贷款额度54万元。
《通知》还提出鼓励开展住房促销活动,优化房屋交易流程,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探索开展一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规范二手房交易居间服务,严格落实经纪机构明码标价制度,严禁经纪服务违规收费,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落实“交房即发证”政策。
在便利企业核算开发成本和报税方面,《通知》提出新公开出让包含住宅、商服多种用途的土地,在出让公告中分用途明确各用途地价。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辅导,引导企业正确应对税务征收政策变化引起的系列问题,同时积极主动解决企业提出的合理涉税问题。
《通知》还提出要规范预售资金监管,参照省内部分城市的做法,预购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全部存入专用账户;开发商在申请办理预售款支取时,提交的收款凭证须明确载明对应的商品房项目名称及工程名称。保证监管账户里面的资金更加安全,消费者购房后交楼也更加有保障。此外,还提出加快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优化对房地产项目的服务、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治理三条措施,达到“稳预期、提信心、保民生、促发展”目的。(梁天宇 茂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