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持牌放债人K Cash递交招股书,今年前五月平均实际利率36.6%
界面新闻记者 | 刘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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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放贷公司K Cash向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
K Cash是香港持牌放债人,专注于通过金融科技提供无抵押贷款,公司于2006年创立,星展银行、中国平安资本为联席保荐机构。
据招股说明书介绍,K Cash的贷款产品专为满足面对财务困难、紧急情况或意外开支而未获提供服务的借款人的需求。通过金融科技提供无抵押信贷,包括贷款申请、信贷评估、提款及贷款还款。
资金渠道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来自本地银行及其他认可机构的 贷款或融资所得资金;及来自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其紧密联系人的贷款或提供的垫款。
截至2020年、2021年、2022年以及2023年5月31日,公司利息收入净额分别为267.7百万港元、234.1百万港元、211.0百万港元及95.0百万港元,而相关期间的年或期内溢利则分别为91.0百万港元、77.1百万港元及67.9百万港元以及22.9百万港元。
同期K Cash录得预期信贷亏损净额分别约69.7百万港元、41.9百万港元、37.7百万港元及21.3百万港元。
作为一家贷款机构,招股书显示,截至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5月31日的平均实际利率为38.5%、38.2%、38.5%、36.6%。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2年12月30日起,超过被推定为敲诈性的贷款交易的实际年利率(推定敲诈性利率)由每年48%下调至每年36%,而实际利率的法定上限(法定上限)由每年60%下调至每年48%。
因此,根据《放债人条例》,于2022年12月30日后任何人士以超过每年48%的实际利率贷出款项或要约贷出款项,即属犯罪,且2022年12月30日后实际利率超过每年36%的任何贷款,仅就该项事实而言,被推定为属敲诈性。
K Cash指出,目前敲诈性利率并不适用于2022年12月30日前订立的贷款协议。因此,根据《放债人条例》,公司按照超过每年36%但低于每年48%的利率批出的现有贷款将不会被视为犯罪,且交易不得仅因推定敲诈性利率下调而成为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
招股书显示,K Cash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可行日期,一直收取不超过每年48%的利率。于2022年12月31日后订立超过目前推定敲诈性利率(即每年36%)的贷款协议。
K Cash表示,推定敲诈性利率变动可能导致以下情况:倘法院重新审理实际利率超过推定敲诈性利率的现有贷款及调整利率,公司可能失去利息收入,并降低盈利能力。另外,由于过往提供利率超过36%的贷款的竞争对手可能改变其风险胃纳,并提供更多利率低于36%的 贷款,令市场竞争加剧,而K Cash的目标客户更有可能向收取利率较公司低的竞争对手获取贷款。
从行业的情况来看,持牌无抵押融资市场相对集中,按收益计,五大市场参与者占整体市场份额的84.4%。2022年,该公司的收益为233.5百万港元,占香港持牌无抵押融资市场份额的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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