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水加热后宣称是温泉,惠州龙门这家酒店被罚
南都讯 记者黄海林 溪水加热后,宣称是温泉揽客。近日,广东南昆山蓝天云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因涉虚假宣传,被惠州市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5000元。
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12日签发的执法文书显示,经查明,“温泉”是泉水的一种,是从地下自然涌出的,泉口温度显著地高于当地年平均气温的地下天然泉水,并含有对人体健康有益的微量元素的矿物质泉水,水温一般在20摄氏度以上。当事人广东南昆山蓝天云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从酒店附近的溪流引入山水,然后通过电加热的方式,再将热水放入泡池,当事人无法提供温泉水的证明及相关开采许可证,当事人实际无温泉。
另查明,当事人在其酒店大门招牌及LED屏幕分别标有“蓝天云海温泉度假酒店”,于2018年9月28日与携程签订了合同,并于2019年五一节前在携程APP上发布房源并在页面宣传其酒店内设有温泉池,于2019年4月19日在美团APP上发布房源并在页面宣传其酒店内设有温泉池。当事人制作发布其酒店内设有温泉池的广告语,目的是为了宣传推广,增加酒店在网上的卖点,但其未能提供其酒店内的泡池所使用的水为温泉水的相关证明。综上,可认定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