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发改委全面强化成品粮储备管理
【来源:江苏省粮食和物质储备局_行业动态】
地方政府成品粮储备是地方政府储备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粮油应急供应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为确保成品粮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关键时刻靠得住、调得动、用得上,涟水县发改委全面深化储备粮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成品粮储备要求。涟水县发改委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下达的成品粮储备规模,及时足量将1200吨成品粮落实到位。合理确定成品粮储备品种,储备大米500吨、面粉700吨。规定小包装成品粮储备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比例,以满足应急供应时的需要。明确成品粮储备所有权,并加挂粮权确定牌,县级成品粮储备所有权、动用权属于县级人民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不得用成品粮储备办理质押贷款、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等。
二是建立健全成品粮储备机制。严格储备粮承储合同管理,县发改委会下达承储企业成品粮储存规模,并与承储企业签定承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存储品种、规模、质量标准、粮权所属、包装规格、轮换、动用、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基本内容。落实成品粮储备费用,成品粮储存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并按期拨付,应急时动用成品粮储备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据实结算。
三是不断加强成品粮储备管理。建立成品粮储备数量台账,对成品粮轮出入信息进行记录,确保成品粮储备数量规模到位。建立成品粮储备质量台账,对成品粮轮换质量进行监测,确保成品粮质量良好。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加大监管力度,每月检查督查成品粮储备企业1次以上,确保代储企业严格按协议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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