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指导的金融科技产业联盟发布了团体标准《金融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T/BFIA 020-2023,以下简称《指南》),为金融机构开展数据资源盘点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导。该指南与同年8月财政部印发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9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遥相呼应,共同作为金融机构开展数据资源盘点、评估与入表,促进行业数据要素流通与价值实现的行动纲领。
金融机构在开展数据资产评估、推进数据资源入表之前,应先行开展数据资源盘点和目录编制工作,摸清数据家底,保障数据资源准确、真实、全面入表,支持数据资产评估和参与数据要素市场流通、交易的逐步推进,最终实现数据价值发挥、资产增值的目标。本文基于《指南》梳理出数据资源盘点的“定范围、搭框架、设属性、成目录、做维护”五步法,并结合数据资源入表和数据资产评估实务,给出金融机构开展数据资源盘点的工作建议。
盘点工作五步法:
- 定范围:确定数据资产,盘点范围
- 搭框架:搭建数据资源目录,分类框架
- 设属性:设计数据资源目录,属性项
- 成目录:实施数据资源盘点,形成数据资源目录
- 做维护:常态化维护,数据资源目录
一、确定数据资源盘点范围
1、《指南》规定:
《指南》从金融机构数据资源业务管理视角出发,建议数据资源盘点范围包括:
- 业务信息系统内生成和存储的数据,包括业务数据(指在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包括直接或间接采集的数据、经信息处理后在计算机系统中流转或保存的数据、通过信息系统签约或收集的电子信息,如交易信息、账户信息、客户信息等)、经营管理数据(指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采集、产生的数据,如营销服务数据、运营数据、风险管理数据、技术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数据、综合管理数据等)。
- 内部行政办公网络与办公设备(终端)中产生、交换、归档的电子数据,如机构内部日常事务处理信息、政策法规与部门规章、业务终端临时存储的业务或经营管理数据、电子邮件信息等。
- 原纸质文件经过扫描或其他电子化手段形成的电子数据。
此外,对于外部的数据资源,建议纳入数据资源目录。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金融数据,不建议纳入。对于未经电子化的数据,应依据档案文件管理规范执行,不建议纳入数据资源目录。
2、实务操作建议
在实务操作中,金融机构可对上述类型信息涉及到的业务、IT部门进行访谈调研及相关资料阅读,综合考虑数据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是否为现行有效数据、是否有业务使用场景(包括业务开展使用、经营管理使用、信息技术管理使用、统计分析管理使用等)等因素,识别、确定纳入数据资源盘点的信息系统及数据库表范围。
就系统范围而言,一般不涉及国家秘密、现行在用系统、有业务使用场景或需要的系统建议纳入盘点范围。就数据库表范围而言,一般历史表、临时表、辅助表、过程表不建议纳入盘点范围。
盘点范围建议:
二、搭建数据资源目录分类框架
1、《指南》规定:
《指南》建议数据资源目录分类框架宜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目录编制用途,结合机构实际情况,基于业务、技术、管理等不同视角进行设计,如根据业务条线、数据资源不同形态、分布情况等搭建不同的分类框架。
图:数据资源目录分类框架(业务视角和技术视角)
2、实务操作建议
无论是数据资产估值还是数据资源入表,均会考虑到数据资源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成本和企业持有数据资源的目的,故建议金融机构同时对数据资源按照技术实现视角(基础数据、指标数据、标签数据、模型数据、外部数据等)和业务管理视角进行分类(客户信息、对公业务、零售业务、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等),结合实际业务场景与数据管理需要对该两种分类结果进行综合应用,即为数据资源打上不同视角的分类标签,灵活满足不同的管理目的。
三、确定数据资源目录属性
1、《指南》规定:
性包括数据项名称、业务含义等,技术属性包括字段名称、数据格式、数据类型、权威来源系统等,管理属性包括数据资源代码、数据分类、数据分级、主管部门等。
数据资源目录属性项
1)业务属性
√ 数据项名称
√ 业务含义
√ ......
2)技术属性
√ 字段名称
√ 数据格式
√ 数据类型
√ 权威来源系统
√ ......
3)管理属性
√ 数据资源代码
√ 数据分类
√ 数据分级
√ 主管部门
√ ......
2、实务操作建议
在实务操作中,金融机构可根据管理目的对属性项进行增加、调整或删除。当为满足数据资源入表使用时,需结合数据资产财务核算办法要求,在数据资源目录中增加便于财务部门进行成本归集、确认的属性项,为后续会计处理提供输入、依据;当为满足数据资产估值使用时,需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补充设置信息属性(数据规模、数据周期、产生频率及存储方式等)、法律属性(授权主体信息、产权持有人信息,以及权利路径、权利类型、权利范围等权利信息)和价值属性(数据覆盖地域、数据所属行业、数据成本信息、数据应用场景、数据质量、数据稀缺性及可替代性等。
四、编制形成数据资源目录
1、《指南》规定:
《指南》中给出了形成数据资源目录的四步编制流程:元数据采集、单系统目录形成、跨系统目录合并、数据资源目录生成,最后将形成的数据资源目录经审核后正式发布,各部门按权限进行访问使用。这些步骤也是我们在多家金融机构开展数据资源盘点工作的经验总结。
图: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流程
2、实务操作建议
《指南》中仅规定了编制流程的技术操作要求,未给出实务操作中的部门、人员角色分工。我们结合金融机构实践经验,提出以下流程与角色分工相结合的操作步骤建议:
图: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角色分工及流程
此外,在实务操作中,有两点内容需要注意:
- 一是在元数据采集环节,由于元数据本身存在维护不及时、不完整等质量问题,导致难以依赖工具采集到完整、准确的元数据,往往需要人工再进行信息补全,甚至是完全靠人工进行元数据采集的情况。
- 二是通常会结合数据资源盘点,同步开展数据资源安全分级。以数据项为最细粒度,结合业务场景和机构内部数据主管部门的认定,参照监管机构安全分级要求,对数据资源进行安全级别的判定。
五、常态化维护数据资源目录
1、《指南》规定:
《指南》将触发数据资源目录变化的业务系统变化情况分为系统上线、下线和变更三种。当新业务系统上线时,数据资源目录维护流程与前面数据资源目录的初始编制流程一致。当业务系统下线时,需先判断该系统是否为相关数据项的单一来源系统,再对数据项进行废止或更新有关属性项信息的操作。当业务系统功能变更时,需结合具体的数据项变化情况对数据资源目录进行新增、废止或变更。
2、实务操作建议
企业的数据资源目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业务需求的变化,承载数据资源的实物载体的结构也会发生变化。《指南》给出了由业务系统变化所触发的数据资源目录发生变化的流程机制,实务中也可能存在由于业务需求变化直接触发数据资源目录变化的情况(视数据资源目录的结构、属性项和使用目的等决定)。由业务需求引发的数据资源目录维护的场景,往往会与数据需求管理流程、元数据管理流程等机制的建立、完善综合考虑。
3、金融机构推进工作建议:
《指南》为金融机构开展数据资源盘点、进行数据资源目录规范管理提供了参考,为下一步推进开展数据资产评估、数据资源入表奠定了基础。金融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开展数据资源盘点与目录编制工作:
1)组织架构和分工:
成立数据资产管理组织架构,明确数据资产管理的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清晰划分数据管理部门、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的职责分工,为盘点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2)盘点范围建议:
设定盘点范围的选择标准,比如数据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是否为现行有效数据、是否有业务使用场景等,根据标准确定盘点范围,并基于盘点目的、可投入的资源情况等因素,划分盘点优先级和批次。
3)配套机制和流程:
制定数据资源目录的更新维护机制,并配套数据资源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应用管理等领域的流程机制,为夯实数据资源基础、规范数据资源管理、开展数据资源分析应用提供保障。
4)数据资产平台和工具:
搭建数据资产评估和工具,对数据资产目录进行线上化管理、维护,便于用户直观、便捷的查询、使用数据资产,并在平台上配置统计分析、流程审批管理等功能,实现数据资产的“可查、可见、可用、可管”,助力数据价值的发挥。
毕马威金融业数字化赋能团队在连续多年为众多金融机构提供数据资源盘点及管理体系建设服务的基础上,沉淀了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方法。希望助力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发展,为金融机构数据资源管理保驾护航。
【本文主要作者】
陈立节 毕马威中国 金融业数字化赋能咨询主管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