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0月24日就中直股份拟发股购买昌河飞机工业集团和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下发审核问询函。
重组报告书披露,本次交易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昌飞集团和哈飞集团的评估增值率分别为40.68%和74.15%,主要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采用收益法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均低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昌飞集团、哈飞集团房屋建筑物资产评估增值分别为26.76%、19.96%,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值分别为34.87%、46.11%,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48.01%、478.26%;哈飞集团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81.23%,长期股权投资涉及的3家控股投资和1家上市公司股票投资分别采用三种方法对其进行评估,存货的评估增值率1.78%高于销售净利率。
公司被要求说明:在收益法评估结果低于资产基础法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公允性,标的资产是否存在经营性减值及依据;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值与账面值的差异原因;结合标的资产市场价格及与可比资产的市场价格比较情况,分析标的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价值的公允性;哈飞集团存货评估增值率高于销售净利率的原因,相关资产估值是否公允;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三种不同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原因,不同评估方法对相关资产估值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