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医保局:药品集采 惠民利民
闽南网10月26日讯(通讯员 洪晶 黄建和 闽南网见习记者 柯嘉进)“现在到医院拿药是越来越便宜了,而且药效还是一样好……”10月25日,在华安县华侨医院就诊的高血压病患者高兴地说。“以前,在医院就诊拿药,除去医保报销个人还要出30多元。现在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后,自己只需出8元左右,医保政策真的是越来越好了。”
10月19日,随着国家第五批(第二年)药品集采的采购周期截止,华安县13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完成本批次(54个品种)的药品采购任务,又一批常用药、实用药、便宜药将惠及全县的参保人员。今年来,全县已累计推进国家集采8批次328个品种和省集采3批次89个品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0%以上,药品集采红利更多、更广地惠及群众,减轻群众的医药负担。
华安县于2019年开始推进国家药品集采工作。作为一项新工作,在推动集采落地伊始,面对着医疗机构不理解、医生不配合、群众不接受的情况,华安医保局强化政策宣传,把集采政策的好处、实处向医疗机构、医生讲清、讲透,打通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然后,由医生向病人引导使用国家集采药品,增加群众的接受度。走入医院开展政策宣传,面对面解答群众疑惑,提升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不仅如此,还通过抓培训,让药品集采更贴实际。多次召集定点医疗机构传达学习福建省漳州市药品集采工作精神及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政策内、业务、流程等方面进行培训,有效提升各医疗机构的政策理解和业务能力。强化培训与实操相结合,结合各医院实际,指导医院在报量时要充分考虑机构级别、业务范围、就诊人次、临床使用,病人用药需求等因素,合理测算采购需求量,做到在满足临床需要、群众需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报量,让集采药品落地更贴近医院和群众实际。
严奖惩,让集采工作更加有效。实施“按批次跟踪、依序时提醒、未完成约谈、结余留用”的工作机制,对每批次的药品集采做到及时部署、及时跟进、及时沟通、及时协调。对于未完成约定采购的定点医疗机构,依协议采取约谈、通报或暂缓拨付医保结算基金等方式进行处理,今年以来,共计约谈32家次,发提醒函3家次,通报3家次;对完成较好的医疗机构,落实集采药品耗材集采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拨付机制,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药品集采工作落实更加有效。经结算,2020—2021年共有10家医院享受药品集采结余基金13.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