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五一”将至,假期出游人数将会大幅增加。4月26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旅游机构,谨防低价游陷阱,签好合同,文明旅游,理性消费,遇到问题依法维权。
选择参团旅行的消费者,要选择具有经营资质的正规旅游机构,事先详细了解旅游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情况,不要一味追求“低价”旅游产品,自觉抵制“零团费”“秒杀价”等“不合理低价游”,尽量不参加通过朋友圈、俱乐部等方式组织的游玩活动,避免掉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
选定旅游机构后,要与旅游机构签订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详细了解景点安排、行程路线、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自费项目、纠纷解决等内容。如果到外地参加“一日游”,要注意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合同,避免遇到问题无法举证维权。
旅行过程中要理性购物,不要被商家口头宣传和低价促销等所诱惑,要选择正规场所购物,仔细查看商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信息,不要盲目选购珠宝、玉石等贵重商品,不听信“开光、限量、绝版”等夸大宣传,不轻信“包治百病”等价格昂贵的“特效药物”,做到理性消费,谨防上当受骗。
在旅游出行过程中,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当地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摒弃不良习惯;讲究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特别要注意保护文物古迹,不要乱刻乱画,不得攀爬触摸文物;在外就餐不要大声喧哗,自觉反对铺张浪费。
建议消费者尽量不去购买过度包装的茶叶等商品,选择旅游商品要选择包装简约适度,以实用为原则,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用实际行动践行低碳、绿色、环保、简约的消费理念。
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不要冲动维权,要注意收集和留存相关购物证据,如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还要留存相关录音录像等资料,及时与旅游机构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主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