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热火朝天,为什么有的老旧小区没有动静?
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改善人们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民生决策,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有人问,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为什么我们小区没有动静?老旧小区改造到底是怎么确定的?
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必须符合5个条件
一是年限。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老旧小区 重点必须是2000年底前建的。后住建部等部门及各省市的相关文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放宽至2005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小区。
改造后小区住户也更爱美了,房前屋后鸟语花香。
本人所在城市是这样规定的,“在完成2000年底之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区可以适当将2005年底之前建成的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二是区域。按文件规定,必须是城市或县城(城关镇)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三是状况。文件规定,符合年限、区域要求,且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的老旧小区才可以纳入改造对象范围。
四是意愿。文件特别强调,符合以上3个条件,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 ,才可以纳入改造对象范围。
五是排除。文件规定,已纳入“三旧”改造或者征收计划(也就是人们说的拟拆迁的小区)、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纳入改造范围。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旧小区,当地政府根据财力等因素,分轻重缓急,按计划推进。因而,才出现有的小区改造施工热火朝天,有的小区暂时还没有动静的情况。
一般4个步骤确定年度改造计划
市辖区的城市为例,一般需要4个步骤,才能确定下一年度的老旧小区改造具体计划。
一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区,由居民向所在地社区、街道提出改造申请。
原来蚊蝇成堆的游泳池改造后,成为附近居民的亲子乐园,还为小区创了收。
二是街道对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汇总,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在小区居民同意率不少于法定要求的前提下形成街道初步的计划,汇总报到所在区的老旧小区改造的主管部门。
三是主管部门汇总之后和相关部门进行共同审核,经区政府同意后报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再次进行审核把关。
四是经市政府同意和省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然后就可以下达改造计划,这样就确定了下一年度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项目。
重点改造硬件环境,同时强调人的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以完善小区配套设施为着力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有条件的小区推进提升类和公共服务类改造。
关于硬件设施环境的改造,政府文件给出了较为明确的指导意见。如基础类。主要包括水、电(含通信)、气、道路、路灯、安防设施、消防设施改造和违法建筑整治楼道修缮(含楼道照明改造)、绿化美化等。
本人所在小区,去年完成了部分改造,主要是城市海绵工程,路面无尘黑化,绿化修整等。改造后小区焕然一新,小区变漂亮了,房子也抢手。现在一年多了,小区重新装修的住户一直不断,而且是10多家同时进行。
小区将绿化进行统一归整后,环境大变样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老旧小区改造,直观的是硬件设施环境的改善,而关键的是居民的现代物业意识的引导培养。
国家提出老旧小区改造,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四十字”改造原则中,特别突出了居民自愿、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等要求。
这其实就是在引导、培育、增强居民的“我的物业我作主、我的物业我负责”的现代物业意识。
居民的意愿和配合程度,决定老旧改造能否顺利进行
居民住户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有着关键作用。是否有改造意愿,意愿是否强烈,是否同意改造方案,是否支持改造施工,是否愿意加强长效规范管理等等,都是老旧小区能否顺利开展的前提。
住建部2021年50号文件 明确规定,居民对小区实施改造形成共识的,即参与率、同意率达到当地规定比例的,方可纳入改造计划。
改造方案应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书面(线上)表决同意后,方可开工改造。
居民就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共识的,方可纳入改造计划。
居民对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模式、缴纳必要的物业服务费用等,集体协商形成共识并书面(线上)确认的,方可开工改造。
海绵工程,彩砖硬化了路面,还解决了停车位不够的问题。
据悉,每年,总有些小区,尽管破旧得厉害,但因为居民对改造项目意见五花八门,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导致改造工程只能搁置。有的开工了,由于居民的意见不统一,只得停工。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着力改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和功能品质,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是大大的惠民工程。
只是,作为业主和住户,知道怎么做好自己,才能让惠民工程落到我们的小区吗?
(文中图片均摄自本所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