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4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创新海事服务支持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支持前海合作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并提出了涉及多个领域的系列支持措施。
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
试点建立“数字化”安全管理体系
在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方面,《意见》提出,推动航运公司试点建立“数字化”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船舶违法信息异地通报机制。支持试点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研判管控机制。加强深港在交界水域交通组织、船舶防台等方面合作,完善安全信息通报机制,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在拓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应用方面,《意 见》提出,支持开展氢燃料、锂电池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动力船舶的示范应用,推进船舶靠港按规定使用岸电,促进船舶节能减排。鼓励有关单位对使用岸电的船舶实施优先通行等措施。支持深圳市鼓励到港海船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1%m/m的低硫燃油。支持开展液化天然气(LNG)、甲醇等船舶清洁燃料加注业务。
助力航运业创新发展
支持深圳市设立国际船舶登记中心
在助力现代航运业创新发展方面,《意见》提出,研究推进“中国前海”船籍港国际船舶登记和配套制度改革,探索船舶登记材料标准化,研究实施船舶登记“一次办”等新型审查制度,推进实施船舶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允许依法获批的外国验船公司对在深圳进行国际船舶登记的船舶开展入级检验和法定检验。支持研究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支持深圳市探索新兴海洋装备、海上设施等海洋产业要素登记。支持深圳市设立国际船舶登记中心。支持完善国际船舶有关进出境、航运服务等领域配套制度。
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
推进进口游艇检验流程优化
在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方面,《意见》提出,探索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内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手续。支持扩大粤港澳自由行游艇出入境口岸、停泊码头和活动范围。推进进口游艇检验流程优化。允许游艇所有人在其签约的深圳市游艇俱乐部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直接办理游艇登记手续。探索在“中国前海”船籍港登记船舶上任职船员培训、考试、发证便利化举措。支持在前海合作区面向外国籍船员开展培训、考试和发证。
在深化与港澳海事合作方面,《意见》提出,深化与港澳海事合作机制,协同协调海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促进航运要素便捷流动。推动深港两地船舶安全检查标准协同,推进深港安检互认。推进深港引航员资质互认和深港游艇操作人员证书互认。支持港澳居民在港澳完成满足内地要求的培训后,参加内地相应船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