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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唐波 朱洁)为进一步规范住宿餐饮行业市场秩序,防止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维护我市良好的旅游消费形象,4月2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联合发文,就“五一”期间住宿餐饮行业及旅游景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提醒告诫要求,宾馆、酒店、旅馆、餐厅等住宿餐饮行业和旅游景区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依法合规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及服务,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公示,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必须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
提醒告诫强调,各宾馆、酒店、旅馆、餐厅等住宿餐饮行业和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对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严格依法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在“五一”期间对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向社会曝光。
据了解,“五一”期间,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宾馆、酒店、旅馆、餐厅等住宿餐饮行业和旅游景区的经营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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