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开工、早投建、减成本、促活力,昌平区优化营商环境再放“大招儿”。记者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昌平分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交地即交证”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昌平分局以“能力提升年”主题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交地即交证”服务新模式,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全流程帮办政策服务,打通“交地即交证”各环节,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据介绍,该地块是史各庄街道朱辛庄新区二期CP01-0801-0028居住用地,用地单位为大华(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4月26日,在项目现场完成土地交付后,开发企业第一时间来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在提交材料后当天便拿到了项目的不动产权证书,极大压缩了拿证时限,成为昌平区首例“交地即交证”改革落地的项目。
“此次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昌平分局实施的‘交地即交证’创新模式,将供地和调查登记平行推进,为我们企业节省了将近一个月的宝贵时间,让我们能够迅速融入昌平速度,为项目“早开发、早投产、早日回馈群众”三大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这是我们在其他城市不曾体验过的,也更加坚定了我们在昌平发展的信心。”大华(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董世嵩表示,企业也将不辜负昌平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信任,加快项目建设,严保质量,为昌平区回馈更高质量的产品,同昌平区共生共长。
据了解,按照以往流程,用地单位在竞得地块后,需在履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价款和税费等手续后,才能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首次登记。
“交地即交证”服务新模式,不动产登记部门将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向前延伸至土地供应环节,主动介入对接、靠前服务企业,将原来土地供应之后再进行不动产登记的串联办理流程,变成同步并行办理。
同时,办理部门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不动产登记所需审批材料,无需用地单位重复提交。满足不动产登记条件当日即可完成审核登簿,进一步减少企业跑动次数,精简企业申请材料,缩短企业办证时间。
不过,企业选择“交地即交证”服务,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按照改革工作方案,在土地交付时已完成地籍调查且用地范围未发生变化,已缴清土地价款和相关税费,符合土地交付及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新供地项目,用地单位在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可自愿选择“交地即交证”服务。
“我们在入市地块成交当天,第一时间与用地单位联系,了解用地单位‘交地即交证’申请意向,在确定用地单位符合‘交地即交证’办理条件后,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同综合事务中心主动介入、提前对接,先行组织地籍调查现场踏勘、内业整理、数据入库等工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权属科科长薛莎莎介绍,待用地单位土地价款和税费交纳完成后,当天便完成土地交付及不动产登记审核登簿、证书核发,实现土地交付和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办理,同步完成。
除了推出“交地即交证”模式外,近年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昌平分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不断扩大全程网办业务范围、“一对一”帮办、“送政策上门”……全力解决企业办理业务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为企业打通不动产登记“最后一公里”。“我们还将结合‘能力提升年’主题活动,将‘交地即交证’工作模式更优化、常态化,切实提高企业的便利度和满意度,同时,我们也将按照优化营商环境6.0任务清单持续做好相关工作,助力昌平经济高质量发展。”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一科科长李熙伟表示。
文/本报记者 闫雪飞
通讯员 王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