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资本外逃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统计,从2005年到2016年,我国累计的资本外逃规模达到了3.8万亿美元,是同期经常项目顺差的三倍多。这些资本外逃不仅削弱了我国的经济实力和金融稳定,也造成了国内资源的浪费和贫富差距的扩大。
什么是资本外逃
简单来说,资本外逃就是指一些国内的资金、财富或者资产通过各种渠道转移到国外,从而导致国内的资本存量减少、资本成本上升、投资机会减少等问题。资本外逃有很多种形式,比如偷带现金、低报出口、高报进口、虚假贸易、假借投资、洗钱等等。这些方式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隐蔽强,不容易被监管部门发现和制止。
外逃渠道有以下几种:
一,通过直接携带的方式进行资本外逃。现阶段,我国允许国内居民个人带着5000美元的外币现金离境,用于支付国外的日常事务。为了确保“财产安全”,部分想要资金流出国境的人士会选择利用亲朋好友的名义,以每人5万美元的限额,将巨额资金转移到国外。
第二种,通过虚假贸易和投资的方式进行资本外逃。这种方式主要是利用出口低报、进口高报、虚假服务贸易、虚假直接投资等手段,在对外贸易和投资中造成巨额外汇收支差额,并将这部分差额转移到境外账户。
第三种,通过地下钱。(由于平台限制,这个不方便多说,想了解的可自行百度)
第四种,通过投资移民的方式进行资本外逃。这种方式主要是利用一些国家或地区对移民政策的宽松,以及对移民资金来源的不严格审查,通过添置房产、捐款、设立公司等形式,获得永久居留权或国籍,并将大量资金转移到目的地。
第五种,通过网络和数字货币的方式进行资本外逃。这种方式主要是利用网络平台和数字货币的匿名、便捷和跨境,通过添置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或者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工具,将资金转移到境外账户或钱包。
第六种,通过其他隐蔽和复杂的方式进行资本外逃。这种方式主要是利用一些专业的中介机构或个人,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手段,如设立离岸公司、信托基金、保险产品等,将资金分散、隐匿、转移出境。
以上六种渠道有各自的优劣和风险,但皆能达到同一个目的:将国内的资本转移到国外,以规避国内的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税收风险等。
以下三个是真实外逃案例:
案例一:某公司为了避免缴纳高额的税费,将其产品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口到香港,然后再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从香港进口回来。这样,该公司就可以在出口时获得大量的退税,在进口时又可以向银行申请大量的进口信用证。通过这种方式,该公司在短时间内就将数亿美元转移到了香港的账户。
案例二:某投资者为了获取高额的回报,决定在美国添置一些房地产。但是,由于我国对个人购汇有严格的限制,他无法合法地将资金汇出。于是,他就找到了一个在美国有公司的朋友,让他以自己公司的名义向美国银行申请贷款,并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然后,他就用自己在国内的资金向朋友支付利息和本金。通过这种方式,他就将数千万美元转移到了美国的账户。
案例三:某富豪为了保护自己的财富和隐私,不想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于是,他就通过一些“地下钱库”,将自己的现金换成比特币或其他加密货币,并存储在一个只有自己知道密码的数字钱包里。通过这种方式,他就可以随时随地访问自己的资金,并且不用担心被监管或追踪。
造成此现象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还不完善,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洗钱现象严重。据统计,近10年来我国资本外逃严重,仅1998年资本外逃规模就达近870亿美元,2004年在700多亿美元出口低报资本外逃的同时还存在严重的国际投机资本流入。这些钱去了哪里呢?有人说是去了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有人说是去了非洲、拉美、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还有网友调侃说是被有钱人送去了太空、海底。
二,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迅速,部分私有资本也采取外逃的方式获取国外资产。这些私有资本主要是为了寻求更高的收益、更大的发展机遇、更多的自由度和更强的保护。他们不想受到国内政策、法律、税收、监管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干扰,也不想承担国内经济波动、社会动荡、金融危机等各种风险。他们觉得国外是“天堂”,国内是“深渊”,所以他们选择了逃离。
三,我国资本账户管制还没有完全放开,导致一些合法合规的跨境投资和贸易受到限制和困难。这些限制和困难包括外汇管制、审批程序、税收政策、信息披露等。这些因素使得一些人或企业选择通过非正常渠道进行资本外逃。他们认为这样可以节省时间、成本和麻烦,也可以避免被查处和惩罚。
有人会说:“这些人把钱转到国外去了,跟我们有毛关系?”
其实不然,资本外逃对经济和社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由于资本外流,投资需求减少,进而影响了中国的经济增长。资本外流意味着国内有效投资项目的减少和生产力水平的降低。同时,资本外流也会影响其他投资者的信心和预期,导致更多的人选择观望或效仿外流。这将导致一个恶循环,使经济增速减缓甚至陷入停滞。
这会抵消引进外资的积极作用,使国内资金紧缺的状况得不到有效缓解。据统计,我国自2000年以来,每年的资本外逃金额超过了当年的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这意味着我们引进的外资并没有真正增加我们的投资总量,而是被一些国内资本家拿走了。
还会引发国家外汇储备资源的流失,造成国家对外清偿能力的下降。由于我国实行严格的资本管制政策,国内居民要将其财富转移到国外只能通过非法手段进行。这些非法手段包括虚假贸易、偷运现金、“地下钱库”、洗钱等。这些手段不仅损害了我国的金融监管和反腐败工作,而且还削弱了我国的外汇储备规模和结构。据估计,我国每年因为非法资本外逃而损失的外汇储备约为1432亿美元。
这不仅降低了税收收入,还导致了对财富安全的担忧。由于一些拥有巨额财富的个人对私有合法资本受到侵占的担忧,他们出于保护财富的目的,通过将资本转移到所谓的“安全港”国家或申请“绿卡”来实现财富的自保。这些行为不仅引发了国内企业与虚假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还导致了税收的大量流失,给国家经济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更有甚者,一些外逃的国内资本装扮成外资投向国内,骗取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造成中国税收的流失。这些所谓的“回流”或“过渡”资本并没有真正增加我国的实际投资水平和技术水平,而是通过各种手段获取高额利润,并随时准备流出国外。这样一来,我国就相当于在为这些外逃资本提供免费的融资服务和市场机会,而百姓就成了承担巨大的经济风险和社会成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