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5月15日讯(通讯员 施永祥)近日,湖南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区房地产项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依据,从深化源头治理上建章立制,贯穿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确保《通知》落地落实,5月12日,湘江新区召开房地产项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动员部署会。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员、在建项目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分预售监管资金监管银行工作人员约2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对《通知》进行了学习和解读,明确了下步根治欠薪工作部署安排。会议要求,要强化法治意识,围绕坚守安全底线,不逾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红线,必须做到“五个到位”。建设单位农民工专户拨付比例要到位;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要到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实名制管理要到位;农民工工资卡一定要发放到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进度要到位。
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印发对于农民工工资资金的来源,如何提取使用等方面进行明确。通过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做到标本兼治。这既是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延伸和细化,也是湘江新区在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过程中结合实际采取的积极尝试,在实践的过程中将进一步优化完善该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前需在所有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同时设立一个预售资金子账户,其在申请使用预售资金时,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须从拨付总额中划转一定比例资金进入该子账户,划转比例按照文件明确的要求执行,子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和落实实名制等相关政策将纳入质安监督交底内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部需严格落实按月工程计量和工资发放工作,每月在醒目位置张贴《农民工工资发放按月告示栏》和《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发放公示牌》,直至项目结束;当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或者反复发生拖欠情况时,依规将其纳入差别化监管范围,取消项目评优评先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当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将被评为不合格,并上报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不良行业记录。
今年以来,湘江新区共接收国家欠薪反映平台、长沙人社“一码通”、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反映的欠薪线索6059条,立案或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案件211件,为农民工追讨工资2490万,根治欠薪的形势依然严峻。《通知》的印发,是对相关部门、用工企业责任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对妥善化解劳资矛盾,维护新区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新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联合行政执法检查,确保《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组稿:任琼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