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地经济重在双向奔赴
不久前,广东省发布的《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在珠三角地区设立“反向飞地”,鼓励“反向飞地”所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并将相关减免优惠政策作为正向激励因素纳入相关考核评价。
飞地经济是指行政上互不隶属的两个及以上地区,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以各类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在平等协商、自愿合作基础上,以生产要素互补和高效利用为直接目的,在特定区域合作建设开发各种产业园区,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互利共赢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
近年来,各地从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形成了多种飞地经济模式。例如,以产业转移为特色的江阴——靖江产业园区、以拓展城市产业空间为特色的深汕合作区、以对口帮扶为特色的宁淮特别合作区等。在这个过程中,欠发达地区利用发达地区优越的要素聚集环境和飞地特殊的政策优惠,形成了局部创新优势,发达地区转型发展也拥有了更广阔的腹地,从而实现了两地资源互补与合作共赢。
然而,在传统飞地经济模式下,两地之间的合作主要靠行政力量推动,飞入地往往通过提供土地、劳动力等资源换取飞出地劳动、资源密集型产业的实体转移,处于相对被动状态。从短期看,这种发展路径确实帮助欠发达地区实现了较快发展。但从长期看,在产业不断从高梯度地区向低梯度地区转移过程中,可能也容易出现低端生产要素不断向欠发达地区聚集,而高端生产要素则持续被发达地区吸纳的现象。如何避免出现这样的“马太效应”,是未来跨区域经济合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与“从高向低飞”的传统飞地经济模式不同,广东等地探索实施的“反向飞地”,则是欠发达地区主动出击,在发达地区反向设立飞地园区,引流创新人才与企业,实现研发与生产跨地区联动,进而促进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欠发达地区基于市场化机制,根据自身产业基础,选择性地引入创新人才与企业,吸纳先进技术并壮大自身优势产业,形成对本地化、特色化创新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撑。
对于跨区域合作来说,飞地和“反向飞地”可谓是一体两面。发达地区需要通过飞地破解土地资源限制;反过来,欠发达地区缺乏的资金、人才、科创资源,也需要通过“反向飞地”这样的创新之举来弥补短板。只有因时而动、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才能实现飞出地和飞入地的双向奔赴,走出一条可持续的区域合作共赢新路。从这个意义上说,“反向飞地”值得期待。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祝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