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微商电商调研 #WOSO#刘长江
“不伤身、不依赖、不反弹,轻松喝出健康易瘦体质”、“投资小,回报高,动销快,裂变快,不囤货,不押钱”、“零售利润最高达到65%,你销售一个399套餐,最高直接赚259元。发起商利润最高达到41%,你招募一个合作伙伴,最高直接赚2000元。”……近段时间,有关WOSO的广告宣传攻势开始在互联网上增多,并已吸引到了广大网民的关注。
那么自称“医学级健康管理品牌”的WOSO究竟有着怎样的平台背景?固体饮料暗示可以做到减肥不反弹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自称“模特圈内最火的控体产品”是否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该平台现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
固体饮料,暗示减肥
WOSO品牌的经营主体为广西仰望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6日,法定代表人刘长江,注册资本218万元,股东有胡艳玲(大股东)、刘长江、谢翎芸(监事)、余建军(财务负责人),据启信宝显示,该公司股东们的认缴出资日期在2058年。
在产品方面,“WOSO咖啡”毫无疑问是该品牌旗下的核心产品,该产品的许可证编号为SC11444180200311,产品类型为固体饮料,显然,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药品。但这款普通食品却被相关课件资料暗示具有减肥不反弹的神奇功效。
类似表述早已令人眼花缭乱。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减肥”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至于上述所谓的“不反弹”的说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中,就曾明确指出“不反弹”属于“常见的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表述”。与此同时,还有宣传资料指出该产品具有“清肠通便”的功效,这种说法与“润肠通便”的含义相近,而润肠通便也属于保健食品才具有的保健功能。
为了证明该产品确实具有减肥功效,各种案例也已呈现到了广大网友的面前。
显而易见,这些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夸大宣传,屡见不鲜
在关于产品所含成分的包装上,有关广告内容也是无所不用其极,相关宣传材料不但将该产品所含成分包装出了“提高免疫力、润肠通便”等保健功效,甚至连“改善便秘”等医疗作用都不在其话下。
这样一来,可能会有消费者被这样的宣传方式所误导,进而误以为该产品也具有其所含成分被包装出来的种种功效。《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除了可以改善便秘外,连肠胃炎似乎也能通过服用该产品得到改善。
对于上述涉及到医疗作用的广告内容,我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明确指出: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在相关课件当中,这款产品还被标示出了“适用人群”。
而对此,《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早就指出: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一般食品标识不得强调适合特定人群。
最字宣传,层出不穷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介绍产品工艺方面,有关宣传图片还使用了“最先进”这种广告语进行自我标榜。
关于产品本身,还有宣传图片称其是“模特圈内最火的控体产品”。
显然,这样的宣传违反了我国《广告法》关于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规定。商品或服务优劣均为相对的,具有地域和时间阶段的局限,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绝佳等语言,违背了事物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容易误导消费者,也会造成商家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广告法》所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并不限于所列举“国家级”、“最高级”、“最佳”这三个用语,与此类似的“最高级”、“最佳”含义相同或近似的最高级形容词“最”字用语都属于绝对化用语。或许是注意到了在网上围绕着WOSO出现的夸大宣传越来越多,2023年5月5日,广西仰望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也为此专门发布了《WOSO品牌关于夸大宣传通告》,《通告》特别强调:“因夸大宣传导致的任何问题,与公司无关”。
但调查发现,在这则《通告》发布之后,一些WOSO经营者们发布在网上的宣传资料仍是没能有所收敛,本文所列举的部分广告内容就来自5月6日之后。这样看来,这则《通告》所起到的作用到底有多大,恐怕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揭底模式,多重收益
接下来,我们再来关注一下WOSO推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据推广人员阿强(化名)提供的资料显示,WOSO将参与者主要分为了两种身份,一种是消费者,一种是经营者。消费者分为小套餐、中套餐和大套餐。
经营者分为服务商、经销商和发起商三个级别,服务商门槛为4800元(原价9600元),可以拿40盒产品。直推3个服务商可以升级为经销商,直推3个经销商可以升级为发起商。不同级别的复购价不同,服务商复购价为每盒90元、经销商复购价为每盒80元、发起商复购价为每盒70元。成为经营者之后,还有推荐奖可拿,服务商直推同级服务商得1200元;经销商直推服务商得1600元;发起商直推服务商得2000元。
成为发起商后,可以享受补贴政策,首先是服务补贴。举个例子,如出现发起商A推荐发起商B、发起商B推荐发起商C的关系,此时,A可得B业绩的10%,同时也可以拿到C业绩的5%。
另外一项补贴为销售补贴:当月业绩达到3万元,补贴为2%当月业绩达到6万元,补贴为3%当月业绩达到10万元,补贴为4%当月业绩达到30万元,补贴为5%当月业绩达到60万元,补贴为6%当月业绩达到100万元,补贴为7%当月业绩达到200万元,补贴为8%当月业绩达到300万元,补贴为9%当月业绩达到500万元,补贴为10%
在WOSO的内招期(2023年4月15日到5月31日),参与者还可以享受到《内招政策》所包含的多项福利,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
后 记
近年来,在国内大健康领域当中出现的虚假宣传乱象愈发常见,尤其是将普通食品包装出保健功效,进而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对此,有业内人士专门撰文指出:行业的规范还是要靠从业者、平台、市场监管三方合力,行业监管体系尚未健全,不规范的操作、蜂拥而至的从业者只会让行业“开倒车”,让用户群体流失。从长远来看,微商应在法律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在产业链发展及制度变革中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如果只靠野蛮生长,最终将遭到惩罚。至于WOSO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围绕着相关产品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能否得到经营方的重视与整改?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