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晚间,天海防务(30000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22年1月14日,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泰船重工将370万元划转至公司持股8%的钦实泰州,钦实泰州当日将款项用于对外支付。2022年1月20日至21日,钦实泰州陆续将370万元归还泰船重工。钦实泰州为天海防务实际控制人何旭东间接控制的企业。泰船重工将资金拆借给钦实泰州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且不符合相关规定。
上海证监局指出,因子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到位,天海防务未按内部制度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天海防务的违规事项不止于此。此前,在2022年8月,公司因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況两项违法事实,被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
根据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买入天海防务,并在2021年1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
目前,该系列索赔案件已陆续开庭审理。律师表示,此案同时追加了中航证券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持续督导期和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导致相关报告失实的责任。